灵山法院快速和解执行一物权纠纷案
2013-01-18 15:45: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灵山频道 | 作者:黄东 刘茂科
  2013年元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万基花园业主代表朱某激动地握住执行局长黄东的手说:“感谢你让我们能安心地过好今年的春节了!”至此,一起历时近两年的物权纠纷案,终以和解的方式快速圆满执结。

  2011年6月,原告灵山县万基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诉至法院,认为被告灵山县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万基花园小区,在小区所有楼房工程已峻工并投入使用,大部分业主入住的情况下,未按约定安装小区的配套设施。经法院判决,被告方应于判决生效后九十日内在万基花园小区南边出口外安装价值人民币20000元、拉尽长度为15米、宽度1米、高度为1.2米的普及型有轨电动拉闸门。

  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没有履行安装电动拉闸门的法定义务。原告方为小区的安全忧心忡忡,多次要求被告履行未果,遂向灵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黄东接到该案之后,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鉴于当事人双方的讼争原由,他认为,本案属物权纠纷,涉及当事人较多,执行案件适宜和解解决。思路确定之后,他立即找到当事人,特别是对于开发商一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联合建设局等部门沟通处理。不到20天的时间,开发商就自愿为小区安装电动拉闸门。案件最终以和解的方式快速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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