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今年将集中治理闯信号灯问题
2013-02-04 15:05:52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卢杰
  2013年2月1日,在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实施整整一个月之际,公安部在京举行贯彻落实新部令工作座谈会。法律学者、媒体人士、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等10余位受邀代表畅所欲言,从各自角度对贯彻落实新部令提出了意见建议。法制网记者在会上发现,严格执行新部令规定成为与会者的一致看法。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首先通报了新部令颁布一个月以来公安机关所做工作以及实施效果。

  “新部令实施之后,全国公安交警部门都加大了执法力度,按理交通违法行为应该有所上升。但是根据我们的统计,1月以来,各地查处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137.1万起,查处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28.5万起,查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1.4万起,同比分别下降40%、32.5%、71.5%。这足以说明新部令效果已经初步显现。”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新部令出台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关注。“绝大多数公众对新部令释放了善意,公安机关整治交通乱象的信心理应更加坚定。”国家发改委城镇发展中心研究员、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杨禹说道。

  “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号称‘史上最严交规’其实并不算严厉。”武汉理工大学教授、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主任进行细致比较后发现,新部令规定的严厉程度与国外一些国家大致相当。譬如对闯红灯的处罚,新部令规定一次记6分。美国也是记6分,但同时还规定了高额罚款。

  “令行禁止”,这一成语在会上被反复提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从“有法必依”的法治原则出发,主张既然新部令已经制定出台,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多位人士还提出,应该借鉴整治“酒驾”成功经验,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制裁,如此才能杜绝违法者侥幸心理,真正形成安全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现场回应称,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警务工作面临着“初级阶段”特有的诸多限制,其中一大问题就是警力不足。以北京为例,几年来机动车数量翻了几番,但交警人数并未相应增加,不可避免地造成部分地段的“执法空缺”。

  “对于交通违法问题,需要集中警力一个一个地加以解决。今年将着重解决闯信号灯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

  会上,围绕信号灯及标志标线设置、驾证申领、执法标准等现实问题,与会者一一提出可供备选的解决路径。知名媒体人士石述思提出,在新部令贯彻落实中,公安机关要加倍关注这些“执法条件”。“要把方方面面的问题想得周全些,准备得充分些,才能实现执法‘软着陆’。”

  针对与会者普遍关注的“闯黄灯”问题,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公安部正在组织人员对该问题作细致研究,将在一段时候后推出一个“社会能接受的方案”。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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