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法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2013-02-22 15:52: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宜昌频道 | 作者:李元元
  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近日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相关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已全面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该院明确封存内容、严格查询程序。查询卷宗档案,发现存在犯罪记录封存情况的,要求填写“查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审批表”,报请分管院领导审签。

  审理阶段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在卷宗封面加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用识别章;已归档的案件,由专职档案人员在卷宗封面加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用识别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归档时,对归档卷宗以特殊识别标志录入。

  该院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向新闻、网络等媒体公开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其他资料。

  据悉,当阳法院近五年共审理56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于该院注意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加强管理,未给未成年人的生活带来消极影响。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将在预防、挽救、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面取得积极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