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奇:“阳光司法指数”本身更应该阳光
2013-03-10 21:18:03 | 来源:新华网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司法为民”的网络访谈,邀请北京市人民法院院长慕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镇法庭庭长朱正栩3名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人民网记者]人民网网友[法律人]问齐奇代表:我们从新闻报道中看到,浙江高院从今年开始搞“阳光司法指数”评估。请问这项评估是让法院自己进行还是由中立的第三方来作,会向社会公布结果吗?

  [齐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去年浙江高院与浙江大学法学院联手研制了国内首创“阳光司法指数”, 旨在以量化的方式评价每一家法院的司法公开程度。其中一级指数7项,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制度公开等;二级指数26项,如立案信访窗口便民标准规范、公开开庭率、庭审录像率、庭审旁听便利度、诉讼档案查询便利度等等。评估的方法力求简便易行有效,防止过于繁琐而不切实际。今年,已经在全省法院推行。《人民日报》刊文肯定这一指数具有倒逼法院改进管理、树立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的积极作用。 为了尽可能实现评价司法透明状况的权威化、制度化,我们拟采用第三方评估机制,已经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牵头,对浙江100余家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指数的客观评估,评估的结果将对社会公开。既然是阳光司法指数,本身更应该阳光。谢谢!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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