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追女孩持刀砍情敌 被判赔11万拘役4月
2013-05-03 15:40:21
     中国法院网讯 (吴云 张涛)  两名80后男子,为了追求同一个女孩,竟刀兵相见,最终一个被杀伤,一个被判刑。2013年5月2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传保拘役四个月。

  现年31岁的邓传保犯聚众斗殴罪,于2009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2011年1月30日被假释释放,2012年4月4日假释期满。出狱后,邓传保与被害人黄某同时喜欢上了熊某。为了解决双方的矛盾,二人约好于2004年8月27日下午在南昌市某茶楼门口见面谈判。当日14时许,黄某与朋友一起来到该茶楼,见邓传保未出现便准备离开,在茶楼门口黄某等人碰到邓传保并与之发生口角,邓传保用事先准备的西瓜刀将黄某砍伤。经法医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甲级。2012年12月5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邓传保抓获。

  经过法庭调解,邓传保的家属已与被害人黄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已代为赔偿了被害人黄某的全部损失11.5万元。被害人黄某对邓传保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传保在处理恋爱纠纷时不够冷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