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碚推诉前鉴定 八类案审理时间均减45天
2013-06-09 07:40: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洋 刘金丽
  “感谢法院推行的诉前鉴定,我只花了一周的时间就拿到了事故赔偿款。”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王博紧紧握住了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手说。

  该院民一庭庭长甘文杰说:“过去,在这样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对于伤残等级、医疗费用等双方争议焦点往往需要通过鉴定程序来确定,时间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

  今年初,北碚法院出台了《诉前鉴定规则》,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公民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纠纷、产品质量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八类案件被纳入适用范围,鉴定在诉前进行。初步统计显示,这八类案件在该院的平均审理时间比推行制度之前减少45天,缩短了近五分之三。

  当事人王博就是这一制度的受益者之一。他的官司刚到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就向他介绍了诉前鉴定的程序,经他自愿申请,鉴定在诉前进行,王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开庭前就做出来了。事故赔偿有了公正客观的依据后,这起官司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结案,王博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

  为了把诉前鉴定工作办好,北碚法院还专门制作了《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名册》,将评估机构的名称、类别、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详细的罗列出来,方便当事人一次性选好鉴定、评估机构。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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