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工作机制 解决实际问题
福建法院力推领导干部“四下基层”
2013-06-10 12:29: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把“四下基层”作为重要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转变司法工作作风。

  “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的“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工作制度。福建高院要求把“四下基层”制度传承好、坚持好、发扬好。要切实推进信访接待下基层,采取重点接访、专题接访、预约接访、巡回接访、三级法院联合现场接访等方式,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的信访诉求,特别是要直接深入建设项目多、矛盾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等涉诉信访疑难复杂问题较多的地方,面对面听取诉求,实打实解决问题;要切实推进现场办公下基层。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和一线做好执法办案工作,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推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就地履行;要切实推进调查研究下基层。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下基层、接地气,听民声、汲民智,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举措,促进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的不断深化,有效破解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要切实推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强化司法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通过执法办案、普法教育、以案释法等方式,让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运用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和司法的权威。

  福建高院还要求把推进“四下基层”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法院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考核,定期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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