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哲、高山票据诈骗、挪用公款案公开审理
2013-09-29 15:11:58
     中国法院网讯  9月29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哈尔滨市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东哲、李东虎、高山等7名被告人票据诈骗、挪用公款、合同诈骗、敲诈勒索、行贿、单位行贿、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4年间,李东哲、李东虎、高山伙同袁瑛、张立滨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单位存款276笔,共计人民币28亿余元,造成6家存款单位实际损失人民币8亿余元。李东哲、李东虎所控制五家车行累计贷款总额人民币8亿元,造成实际损失人民币2亿余元。李东哲、李东虎、藏利伟、蒋月仙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东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藏利伟贩卖毒品数量较大,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公司机关指控,本案票据诈骗犯罪、合同诈骗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均系共同犯罪,李东哲、李东虎、藏利伟均系主犯,袁瑛、张立滨、蒋月仙均系从犯。敲诈勒索的部分犯罪系未遂。李东哲、李东虎、藏利伟犯数罪,均应数罪并罚。

  本案庭审将于30日结束。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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