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下水管道返水自家被淹 五户邻居成被告
2013-10-25 11:09:04
     中国法院网讯  因为主下水主管道被异物堵塞,导致二楼的卫生间地漏返水自家被淹,该房屋所有人黄先生将楼上楼下其余五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约4万元。近日,北京市通州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除一楼业主不承担责任外,另四户业主赔偿黄先生五千余元。

  去年4月的一天早晨,家住通州区武夷花园的周先生突然发现自家卧室天花板开始向下渗水,水流越来越大。周先生马上报告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赶到现场发现,二楼的黄先生不在家,为了避免损失扩大,遂马上关闭了上水阀门。经与黄先生紧急联系,他在下午1点左右才赶回家中。黄先生打开房门一看,卧室内污水遍地,还漂浮着一些生活垃圾。黄先生赶紧清理积水,并聘请专业疏通公司疏通下水管道,疏通出来的杂物有钢丝球、纸尿裤、湿纸巾、塑料瓶子等。经过物业公司现场勘察确认,返水点位于黄先生家的卫生间,污水流出后又部分流入主卧和次卧,但庆幸的是没有流入客厅和厨房。后来污水渗漏至一楼周先生家的卧室,也给周先生造成了损失。

  黄先生家遭受了损失,邻居们表示同情,但一谈到赔偿损失的问题,就都强烈反对。无奈之下,黄先生将楼上楼下五户邻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屋损坏修缮费、家具家电损坏费、租房损失、往返搬家费、疏通下水管道费用等共计约4万元。

  五户邻居态度一致,称黄先生家的下水道曾经出现过堵塞,这说明是他自己的原因导致堵塞。瓶子、尿不湿等杂物也不可能从卫生间马桶冲下去。因此,一致表示拒绝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二楼业主黄先生家卫生间返水导致自己家财产受损,根据漏水点位置并结合生活经验判断,一楼业主周先生不应该对此次漏水事件承担责任。二楼业主黄先生以及三楼、四楼、五楼、六楼业主作为上下楼邻居,共同使用同一下水主管道排放生活污水,应共同维护管道的畅通,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二楼业主黄先生家卫生间返水导致财产受损,虽非各方当事人所希望,但与某些住户的使用不当存在因果关系。鉴于无法确认堵塞下水道杂物的直接来源,考虑到本案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应由使用该管道的二楼业主以及三楼、四楼、五楼、六楼业主共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分别承担五分之一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三楼、四楼、五楼、六楼业主分别赔偿二楼黄先生5500多元的损失。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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