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间劝歌在司法调解中的运用
2013-11-01 16:02: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顾业成
  2009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谈“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时指出: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在司法方式上,要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适应群众、适应实践。在办案语言上,特别是法官下基层、进社区时,语言必须“入乡随俗”,要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这样做不仅能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且让群众更感到亲切。如果我们的法官因此被老百姓称为“平民法官”,那就是对我们的最高赞誉、最大褒奖。

  为深入贯彻王胜俊院长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2010年2月,榕江法院利用当地丰富的民间劝歌资源,在寨蒿法庭组建“民歌法庭”,聘请民间歌师、歌手走进法庭作为调解员,运用民间劝歌,专门调解婚姻、赡养、邻里等民事纠纷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两年多来,民歌调解员运用民间劝歌协助法官共调解上述类型诉讼案件23起,调解成功率100%,民歌调解员诉外调解纠纷102件(没有进入司法统计数据库),所调解的纠纷诉讼发生率为“零”。

  榕江法院善于运用民间的资源化解民间的纠纷,这种创新无疑是符合王胜俊院长“入乡随俗,用群众语言办案”的要求。其实,在传统的乡村治理架构中,民间具有大量的可用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资源,“民间劝歌”就是潜在的民间资源之一,这些“民间劝歌”来自生活,来自群众,读起来是一首诗、脍炙人口感人肺腑,唱起来是一首歌、通俗易懂沁人心脾。在审判工作之调解阶段恰当使用“民间劝歌”,用通俗易懂、富有哲理、言简意赅的老百姓的话语表述法律、法理、道理、道德等,使当事人产生尊敬和信赖,打破紧张、僵持气氛,容易拉近案件承办法官与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有时还起到“法官磨破嘴巴皮,不如歌师唱一曲”作用。在民事调解中,怎样才能做到“民间劝歌”运用自如,达到其应有的功效?本文拟就从其内在价值、分类适用、调解体会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民间劝歌的内在价值及分类

  民间劝歌通常也称民间劝世歌,在榕江,汉族、苗族、侗族、水族等都有自己本民族劝世歌,汉族劝歌有文字记载,而其他少数民族的劝歌主要以口传流传于民间。民间劝歌是历史的产物,是众多民歌中的特产,反映各民族人民的世界观、道德观、法律观、价值观和社会规范的要求,它的广泛传唱对当地人民的道德内化和法律内化,促进地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互动,增进各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友爱,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榕江民间劝歌内容极为丰富,司法实践中,我们常用以下四种:①婚姻类劝歌。如:《莫离婚》、《夫妻和睦过终身》、《夫妻还是原配好》等,歌词内容主要是奉劝夫妻双方要互相沟通、互相忍耐,珍惜缘分,共同养育子女、共同勤劳致富等。②赡养类劝歌。如:《奉劝儿女孝双亲》、《父母恩情重如山》、《十月怀胎妈妈苦》等,叙述父母从十月怀胎到含辛茹苦把子女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劝告子女在父母晚年要尽孝和赡养义务,否则会遭致人间唾骂等。③邻里类劝歌。如:《奉劝街坊邻居们》、《远亲不如好近邻》、《邻居好比一家人》等,总结日常生活各方面邻居的依赖关系,在彼此家庭有红白喜事时互相照应、互相帮忙,一旦反目成仇不但无益双方而还让子孙世代结仇等。④综合性劝歌。如:《奉劝青年要学乖》、《回头是岸是好人》、《诚实经商行万里》等,内容包罗万象,有佛教思想、儒家经典,都是劝导人们积德行善,遵纪守法,理智处事,诚信做人等。

  现代流传的劝歌多数是从封建(旧)社会来的,但几经演绎也产生了许多新的劝歌。但不管社会怎样发展,各民族的劝歌的语调、格律一般不会受到影响。如汉族民间劝歌,大多为“七律”,但篇幅存在差异,有的短小、有的要唱1-2个小时,但歌词押韵,讲究对称,具有诗的外形,讲出来很悦耳、动听,在当事人很生气时来上两首,可能会解其“怨气”、消其“怒气”。

  二、民间劝歌的运用要因人因案因时制宜

  运用“民间劝歌”,最初目的是亲近当事人,运用对仗、诙谐幽默的“民间劝歌”的缓解诉讼紧张的气氛、营造“和谐”环境,而终级目标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运用“民间劝歌”也得“对症下药”,不同类型案件适用不同内容的“民间劝歌”,甚至同一案件中不同角度的当事人适用不同内容的“民间劝歌”会起到不同的效果。对于离婚案件的调解,要抓住“情缘”二字,如唱:大山木叶皮皮青,年复一年又逢春。当今政策好得很,生活美满人宽心。和睦社会好美景,夫妻和谐万事成。今天台上把歌唱,唱首歌劝夫妻们。夫妻配偶是缘分,天作之合成家庭。有天有地乾坤转,天赐良缘配成婚。建造幸福同展劲,男女都要动脑筋。分工合作要勤谨,同商家事莫顶真。男的莫讲了不起,女的莫讲样样能。团结和睦把家挣,互相莫要起外心。男的莫想她人好,女的莫贪他人行。凡事两个互相忍,硬性吵嘴家不兴。牙齿舌头有相撞,二人共枕多交心。大事化小小化了,不要动点喊离婚。离婚总不是好事,丢儿丢女真可怜。就这样,调解和好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对于邻里名誉侵权纠纷:此类案件相对于其它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结案的难度要大得多,其原因在于此类案件没有血缘关系,没有人身依赖关系,所以法官在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时,双方当事人均特别“难劝”。但在调解工作中适当使用民间劝歌也不是没有调解结案的可能,如杨某诉张某某相邻名誉侵权纠纷就是比较典型的案例。在调解中,运用:“奉劝街坊邻居们、小人相劝一句真。构建和谐是根本、不必吵嘴过光阴。有气双方多忍忍、莫红眉毛绿眼睛。万事都要讲道理、切莫血口乱喷人。一气之下乱方寸、倾家荡产妄操心。虽然大家各一姓、普天底下一家人。远水不能救近火、远亲不如那近邻。合合气气过日子、各人忍让两三分。饶人他不是痴汉、痴汉他不会饶人。口角言语争就过、切莫总是记在心。强暴出言你忍让、叫他不好在横行。利刀割肉容易合、言语伤人恨断筋。伤人只是一句话、没有必要与他争。前头栽下金钩刺、后头挂烂于子孙。劝君处事莫冲动、得饶人处且饶人。人生如同梦初醒,没得几年的光阴。任何时候得注意、莫要言语乱伤人。大凡小事家家有、和气能结万人心。往后还要长相处、何必做事嫩顶真。”通过这样一劝,双方当事人就会考虑到大家今后还要长期和睦相处,于是就冷静了下来,案件的调解工作就会出现“柳暗花明”了。对于赡养案件:对义务方或被告方来说可用:“奉劝世间儿女们,长大要报父母恩。为人在世要会想,莫做不孝忤逆人。提了父母的痛苦,不要虐待你双亲。想娘怀你十月苦,面黄肌瘦路难行。怀儿胎满生下地,娘奔死来儿奔生。三年乳哺娘背抱,四季不离娘的身。一尺五寸娘盘大,受尽千般万苦心。流了几多的血汗,受了几多的艰辛。睡了几多的半夜,起了几多的五更。呕了几多的屎尿,遭受几多的恐惊。儿若笑时母欢喜,若是得病娘忧心。请医求神不辞苦,坐不安来睡不宁。父母为儿遭磨难,奔波忙碌苦操心。儿小又愁难盘大,长大又愁钱配婚。想儿长大乖灵巧,想儿读书得功名。想儿善良好德性,想儿孝报父母恩。父母惟愿儿女好,忍饥受寒无怨心。盘儿长到18岁, 花钱费米记不清。长大毛干翅膀硬,要记小时的光阴。你若没有父母养,怎能生成到如今。是人都要讲根本,理当孝敬二双亲。若是忤逆不孝顺,枉来世间空为人。养儿防老是常理,积谷防饥是真情。劝君拿去细细想,各自将心来比心。父母年老靠你养,望你扶持老年人。生身父母不孝顺,枉自拜佛去求神。鹅有反脖知情意,羊有跪乳报母恩。生穿人衣无人性,犹如禽兽不差分。倘若你儿不孝你,看你心下若何能。堂前椅子轮流坐,将来你也做老人。你若不把父母孝,儿子捡你脚后跟。劝你做个孝顺子,认真当好孝心人”。通过这样演唱劝说,一般情况下,都会让被告“回心转意”的。 

  三、体会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就是要树立“和为贵,调解优先”的理念,“只要有一点希望都不要放弃”,做调解工作不管是运用“民间劝歌”还是其他方法,都是磨嘴皮子的事,一定要有耐心、要有忍劲、笑脸面对、谈吐诙谐,并且是一环扣一环,即“耐心多点--态度好点--心细一点--付出多点--理解多点--用语平民化点--看长远点”,这样调解率就会高点,当事人就会满意点,审判、执行工作就会顺利点。总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诉讼调解工作至关重要,对夫妻和谐、家族和谐、邻里和谐甚至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调解方法又不是千篇一律的、调解语言也不是固定不变,可能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调解方法,甚至同样的案件因时间、地点或案件承办人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语言,调解的方式方法更侧重经验、实践,对于调解的真正准确理解定义在司法界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看法,上述做法仅供参考,但有点是相同的“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任何好的理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发展。

  (作者单位: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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