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大意操作机器 绞死一人领刑八个月
2014-01-21 14:09:38
     中国法院网讯 (张继超)  “我认罪,我接受改造,悔过自新。”面对庄严的国徽,中年汉子王建军流下了悔恨的泪水。2014年1月16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致一人死亡的案件,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王建军有期徒刑八个月。

  “啊……”,一声剧烈的惨叫穿透了生产车间,一名给烧结车间环烧炉维修的工人被机子绞死了。2011年9月26日,刚来泾县不久的王建军在泾县一家铸件厂烧结车间工作,下午3时许,正在工作的王建军按电源按钮,启动环烧炉篦盘时,误将正在维修的环烧炉按钮启动,随即听到炉内“啊”的一声,此时王建军知道出事了,就立即关闭了电源,其他几个工友将电机反转后把被害人救出,但被害人已经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系因受机械外力作用致全身重度复合伤,造成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后,王建军所在单位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按协议赔偿了被害方7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建军身为铸件厂烧结车间工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酌情从重处罚。综合本案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当事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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