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挂车停高速路致车祸3人死亡 受害者家属获赔
2014-01-28 14:30: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来宾兴宾频道 | 作者:廖娟
  1月24日,广西来宾兴宾区法院法官卢上篇接到3名受害者家属打来的感谢电话,心里感到很欣慰。在他的努力下,2013年5月在来宾高速路段发生惨烈车祸的3名受害者家属,近日终于获得了共85.4万元的赔偿。

  2013年5月10日凌晨2时许,安徽籍司机谢某驾驶着挂河南车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柳州往南宁方向行驶至G72线泉南高速公路来宾段快速车道上时,因听到排气管漏气的声音,他就右转想靠边停车,由于一处轮胎抱死,动不了,车子进入慢车道后就停了下来。

  事发后,由于半挂车上没有备用的三角牌或反光锥筒,谢某开启了半挂车的小灯和双闪警示灯后,拿着手电筒和一个水桶下车,把水桶摆放到车后方几十米远处,然后步行到车后方100米远的地方,打开手电筒朝过往的车辆摇晃示警。跟车的车主况某则到车下修车。

  不久,柳江籍司机黎某驾驶的一辆小货车开了过来。他没有注意到前方路况,结果撞到了半挂车尾部。黎某和乘车人黎某文、刘某当场死亡,在半挂车下修车的况某右腿则被压伤。事发后,谢某拨打110报警。

   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黎某承担次要责任,黎某文、刘某、况某均无责任。2013年9月22日,来宾市兴宾区法院一审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谢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

  事故发生后,3名死者家属强烈要求半挂车司机谢某和车主况某,以及半挂车所挂靠的河南周口市恒通运输公司作出经济赔偿,但没有结果。此后,3名死者家属向来宾市兴宾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

  主办法官卢上篇经过调查,发现半挂车之前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而黎某驾驶的小货车,也向保险公司购买了车上人员及驾驶员责任险。

  经卢上篇主持调解,3名死者家属和数名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涡阳支公司等几家公司共赔偿给刘某家属30万元、黎某文家属28万元、黎某家属27.4万元。2014年1月20日,法院通过银行转账,让3名死者的家属都领到了赔偿款,原告黎某某还专门给该院送来一面书写有:“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锦旗以表谢意。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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