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起纷争 界首法院诉前调解促和谐
2014-02-07 09:39: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界首频道 | 作者:张文华
  由于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小区业主便以拖欠水电费来抗议,引发双方2014年春节前的物业管理纠纷。农历腊月29日,安徽界首法院法官在了解纠纷后,便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拖欠的水、电费共计403元,物业公司放弃103元,只收取300元,并承诺恢复供水供电。

  1月29日下午3时30分,安徽界首市某小区业主朱某怒气冲冲到法院要求起诉界首市某物业管理公司,理由是:在外地打工回家后,发现家中停水停电,马上过年了心急如焚,物业公司却以她家拖欠水电费为由停水停电,要求该公司恢复供水、供电。界首法院副院长王恒立、立案庭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立即电话联系物业公司,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了解,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后,业主朱某如数支付了物业费用,该物业公司承诺立刻供水供电,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为及时、妥善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让群众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界首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审判工作的快速、高效作用。特别是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有调解愿望的案件,通过向当事人“庭前释法”等途径,鼓励和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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