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美案件纠错量创历史新高
改判无罪囚犯人数达到87人
2014-02-11 10:42:5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孔繁勇
  美国2月4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美国被改判无罪的囚犯人数达到创记录的87人。在大约三分之一的案件中,被错判者自始至终没有任何犯罪行为发生。目前美国监狱中总共关押了230万名囚犯,他们当中有多少人是因为错判入狱的,尚难得到准确的统计数字。但是据估计,错判的比例大约在2.3%至5%

  87起案件经重审改判无罪

  在美国,改判无罪是指在某人被判决有罪后,根据之前审判时未能出示的证据,经重新审理改判其无罪。

  这些新证据包括能够证明其他人实施犯罪的DNA鉴定意见、能够证明证人作伪证、被栽赃陷害、警察刑讯逼供的证据等等。

  根据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和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冤假错案研究中心”联合开展的项目——“全美改判无罪案件登记系统”的研究报告,美国改判无罪案件数量最多的州依次为德克萨斯州、伊利诺伊州、纽约州、华盛顿州、加利福尼亚州、密歇根州、密苏里州。

  在去年经重审改判无罪的87起案件中,有40起涉及谋杀,18起涉及强奸和性侵犯罪。

  其中,被告人被迫作出虚假口供的错案有15起,其比例较2008年翻了一番。

  例如,2005年,芝加哥妇女尼可·哈里斯的4岁儿子被固定床单的一根弹力绑带勒死,她随后被判杀害亲子。在入狱长达8年后,警察非法逼供的事实才开始浮出水面。

  据哈里斯反映,孩子死后,她被警察抓去,连续讯问了27个小时,期间受到警察的威胁恐吓,并且不许她喝水、吃饭和上厕所,最终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面对视频探头作出了有罪供述。

  此外,她的大儿子也能够证明,弟弟是把绑带套在脖上扮演蜘蛛侠时发生了意外。法庭因此改判哈里斯无罪。

  执法机关主动配合33起改判

  “冤假错案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指出,美国改判无罪的案件增多是一个积极的消息。

  近年来,美国警方和检察机关更为重视错案的危害性,以前被忽视的纠正错案诉求得到了认真对待,对过去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细致查找。

  在去年美国经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中,有33起是由于执法机关主动采取措施或积极配合才得以实现改判的。

  为减少和消除错案,美国一些地方检察官组建了“定罪诚信”机构,国际警察局长联合会也向地方警察机关推荐了照片辨认、证人询问等执法规范,他们的努力得到了美国司法部和一些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响应。

  错判比例约在2.3%至5%

  据统计,在1989年至2013年间,“全美改判无罪案件登记系统”共登记了1300起改判无罪案件。

  尽管美国执法和司法机关在发现错案,采取救济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辜者服刑的时间和遭受的痛苦有所减少。实际上,错案的当事人一般要等待12年才能盼来无罪判决。

  根据“全美改判无罪案件登记系统”的报告,几乎所有的错案当事人在改判前都曾蒙冤入狱,其中8%的当事人还被判处过死刑。

  “全美改判无罪案件登记系统”的编辑及报告的共同作者之一、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授萨缪尔·格罗斯说,目前美国监狱中总共关押了230万名囚犯,他们当中有多少人是因为错判入狱的,尚难得到准确的统计数字。

  但是据估计,错判的比例大约在2.3%至5%。

  格罗斯教授还介绍说,许多囚犯被改判无罪后的生活也并没有那么轻松:“他们失去了宝贵的10年光阴,有的人甚至在狱中度过了30个年头。身陷囹圄期间,孩子长大成人,配偶另寻所爱,父母相继离世。他们虽然重获自由,却身无长技,难以谋生。对于许多人来说,错判造成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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