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明远代表建议:编撰藏汉双语法官培训教材
2014-03-07 09:21: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刚
  “在甘肃藏区法院,有一定藏语言基础的75名同志中,仅有7人能承担藏汉双语庭审和司法文书翻译工作,藏汉双语人才在藏区法院极为紧缺,培养藏汉双语审判人才是藏区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然而在培训过程中,缺乏专业、实用、系统、规范的培训教材,制约着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国家相关部委专门立项编撰藏汉双语法官培训教材。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很多长期生活在藏区的群众不懂汉语,只能以藏语参加诉讼活动,当地法官也必须用藏语审理案件或配备熟练的翻译人员,才能与诉讼参与人进行有效沟通。

  为了培养双语法官,2013年4月和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和甘肃舟曲县就培养培训双语人才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提出到2020年全国培养1500名双语法官。

  甘肃高院于2013年9月在舟曲县建成了甘肃省法官培训学院甘南分院,设立了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然而,专业、实用、系统、规范的藏汉双语培训教材仍然非常缺乏,同时现行的司法解释大多数没有藏语条文。

  “编撰统一的藏汉双语培训教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梁明远说。

  梁明远介绍,去年以来,甘肃高院对藏汉双语法律教材的编写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依托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等省内院校的力量,借助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这一平台,选择了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理论水平、政治责任心强、通晓藏汉双语的专业人员,编写一批实用的藏汉双语法律教材,并对现行司法解释进行规范的翻译。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我们制定了长期工作规划和短期工作任务。

  据介绍,已经着手开展的工作有:编译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10部主干教材;编写《藏汉双语诉讼理论与实务》《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翻译》《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翻译》《行政案件审理程序翻译》等工作实用教材;对常用司法解释进行规范的藏汉语翻译。

  “虽然甘肃高院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感觉全面做好这项工作在人力、物力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协调相关部委对这项工作专门立项,并由甘肃高院承担相关工作。”梁明远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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