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所以才……
2014-04-17 16:36: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金靖
  案里是法,案外是情,依法办案,以情说理。很多时候办案,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环境和经历,为了办好案件,我们尽心,我们尽力,但我们也会无奈,也会彷徨,时常更会被误会。但是我们不会退缩,不会褪去司法为民的那份激情,是法,也是情。案里案外,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是基层法官的一天……

  “我要申请宣告我儿媳失踪。”一大早,已是74岁高龄的李老太拿着一张张邹巴巴的证明来到了法庭,向法官申请立案。据李大妈说,3年前,李老太的儿子因不小心摔倒猝死了,儿媳希望能带着孙子改嫁,李老太和赵大爷坚决不同意,坚决要把孙子留在身边,后儿媳刘某也离家出走,几年未回。去年,赵大爷因病去世,留下了李老太和孙子相依为命。

  为了尽快找到刘某,把案件调查清楚,在杨庭长的带领下,法庭一行三人立即赶到李老太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情况,走访询问村民是否知道其儿媳的下落,有的村民说她改嫁到了另一个县,有的说在另一个乡镇见过她,还有的说在另一个市打工。法官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立即开始了寻找,翻山越岭去了4个乡镇,仍然找不到刘某的下落。最后大家抱着一丝希望,经过30公里崎岖的山路,在村委会同志的领路下来到了刘某的娘家,希望能有点线索。

  “我们是法院的法官,有一个宣告失踪的案件需要询问你们一下,你们作为刘某的家属,是否知道刘某在哪?”这时,其中一名中年妇女说到,我就是刘某,我没有失踪。去年下半年去了外地打工,今年一直都在家,怎么就说我失踪了呢?”在和刘某交流的过程中才得知,原来李老太因为儿子和老伴的相继去世,感到很孤独,又害怕儿媳把自己的孙子带走,故希望一直把孙子留在身边,宁愿自己辛苦过日子,也不要刘某支付抚养费。为了让自己百年后孙子有个着落,故申请宣告刘某失踪,然后为孙子办理孤儿证。但是刘某考虑到李老太年纪大了,已经没什么能力照顾孩子了,多次和李老太协商共同抚养孩子,但都被李老太拒绝了,也坚决不让刘某和孙子接触,一见面就是对刘某恶语相加,政府、村委都没有办法,刘某曾也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想想李老太的处境,也不忍心。

  当我们把事情了解清楚后,已是将近晚上8点了。“走!去李老太家做做工作,案子办完都是小事,更主要的是要为孩子将来的成长和两家的日后考虑!”杨庭长说完,我们立刻又赶往李老太所在的另一个乡镇。

  辗转来到李老太家,推开半掩的房门,屋里的灯光比较昏暗,显得很冷清。李老太很热情地把我们迎了进去……四个人围坐在黝黑的灶台边开始了谈话……

  “老人家,你的儿媳就在她家,你怎么要申请宣告她失踪呢?”

  “她又不在我们村子,我怎么知道她在哪里呢,刘某几年没回来了,孩子也不管”。

  “我们已经找到你儿媳了,她现在就在她家,所以你申请宣告她失踪是不能成立的。此外,我们也了解过了,她多次找你要求抚养孩子,你都……”话音未落,李老太顿时情绪激动起来,拿着火钳不断倒弄着地上的玉米杆,用颤抖的声音说到:“你们不可以带走我的孙子,孙子是我们家最后的根,我要受好。我老伴走了,儿子走了,儿媳没良心也说要走,再把我孙子带走,我没办法活下去了……”说到这里,老人家哭了起来,眼泪顺着老人家那沧桑、凄凉的皱纹不断滴落下来……

  “老人家你不要激动,你的心情我们能理解,但是刘某作为母亲毕竟有抚养权,这是法律规定的,她抚养着孩子,你一样可以去看你的孙子,你年纪也大了,现在也没有劳动力,生活也困难,独自照顾孩子多辛苦啊,你现在也是好好养老的时候,不要太操劳了。”

  “我没有文化,也不识字,也不懂法律。我年纪是大了,我死了以后孙子谁要带谁带,但是只要我活一天,孙子就必须在我身边,孙子是我们家唯一的命根,她也不要妄想和他接触,这个没良心的,还要改嫁!”

  “老人家,你的孙子才8岁,正是学道理、学文化的关键时候,他需要母爱。不同的思想去引导他,他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你如今让他不认他妈妈,也许有一天他就不认你,不念亲情。你没有文化,相对他母亲而言,不能给他相对好的教育。你对孙子的爱,你的孤独,我们都能理解,但是从的孩子健康成长出发,你能不能想通一点呢?”

  也许这番话引起了李老太的反思,李老太擦擦眼泪,重复低声说到:“我懂…我懂……我都懂……但是……”

  “那么,是不是可以和刘某来一起抚养你孙子或者一起住呢?”

  李老太多年的丧子之痛,加之孤独、伤感、仇恨,终究盖过了理性,“你们不要劝我了,我就只要和我孙子在一起。你们走,你们都是骗人的,我没文化,不识字,也不懂法,你们来骗走我孙子,要带走我孙子,你们快走!”

  为了不要让老太过于激动,伤害了身体,说服工作也只能暂告一段落了。当李老太跟着我们走出她家,我们示意老太回去休息,汽车开出一段距离的时候,远方依稀还听见老太的话语:“一群骗子,想来带走我的孙子,不可能!不可能!”

  显然,在诸多的群众工作中,我们又再次不被理解了。

  “怎么能说我们是骗子呢?我们也是出于好意嘛。一天赶路又累又饿还被这样说,况且这个事都不是案子的事了,真冤枉。”年轻的我抱怨到。“李老太的遭遇我们应当同情她,不被理解也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动力。我们要相信只要点点滴滴做起,时间会证明一切,会改变一切,会改变群众对司法的‘误会’,你们这些年轻人知道基层工作不好做了吧。”杨庭长的一席话,让我的埋怨顿时烟消云散……

  当我们颠簸在路上,摇下布满灰尘的车窗,仰望深邃的天空,繁星点点,凉风袭来,那是一种感触和沉寂……命运的不幸,让原本这个美满的家庭不能团圆,法律,也许只能解决在宣告失踪案件中的事实问题,然而法律在对于像李老太这样饱受不幸、孤独的怜者,一个将余生希望寄托在唯一“命根”身上的奶奶面前是那么没有一丝含义,一丝力量……也许明天,李老太就会想通;也许我们一天的工作最后成了徒劳;也许最后李老太会和儿媳和好,三口之家继续一起生活……虽然不知道上述的“也许”最后结果的是什么,但是我们尽力了,无悔了……

  也许这就是基层,这就是群众工作,这就是以人为本……

  因为我们爱这份职业,所以要承受很多……

  也许这,也是谓之:司法为民。

作者单位: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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