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大家眼中的“姜大姐”
2014-05-16 16:29:52 | 来源:评校网-苍梧晚报 | 作者:杨锐冰
  从事司法审判工作30年来,姜霜菊审理的各类案件达7000多件。她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上访、无一当事人申诉。姜霜菊还创新总结出七种行之有效的“姜霜菊调解工作法”,用自己的耐心、诚心去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用爱心给当事人送去司法的温暖。

  姜霜菊获得过太多的荣誉,“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办案标兵”、“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今年5月,中宣部将姜霜菊确定为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先进典型,组织中央主要媒体集中采访并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

  面对众多的荣誉,姜霜菊只有一句话,“我还是姜霜菊,我并不是什么人物。”

  “开庭!”一身法官制服、普通的短发、瘦小的身材,姜霜菊开始了她的开庭调解工作。庭上,她始终面带微笑,没有人们想象中法官那般严肃难以靠近,耐心听当事人、律师诉说案由。

  这只是她平时工作状态的一个缩影。因为她平易近人,大家都称她为“姜大姐”。

  作为赣榆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副庭长,姜霜菊接触的是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处理的大多是邻里矛盾、家庭财产纠纷、夫妻关系等案件。

  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一旦处理不妥,便会激化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姜霜菊却能处理好。用她的话来说,“只要你付出真情,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从1984年至今,姜霜菊一直在民事审判一线工作。在姜霜菊看来,法院就像是基层社会矛盾的回收站,老百姓来找你要个说法,解决好了,群众的满意多了,社会矛盾就少了,社会也就稳定了。

  她是当事人眼中的“心理医生”

  在审理案件期间,姜霜菊总是抓住“情”字做调解工作,基本都能调解结案。

  “父母给了我一颗善良的心。30年来,我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做应该做的事情。”在当事人眼中,姜霜菊有一颗公平、公正、善良的心。她对待当事人就如同医生对待患者一般,只不过她是从心理上为对方治病,将人心扶正了。

  2013年,赣榆金山镇后石堰村的两户人家因为房子起了争执。原告刘锦岺,盖了5层半高的楼房,邻居对此意见很大,在楼房后面挖了一条长长的水沟,导致刘锦岺家北面的院墙倒塌。

  更让刘锦岺气愤的是,每到夏天下暴雨时,这条沟的水就渗到楼房地基里,整栋楼都面临着倒塌的危险。为此,年近70岁的刘锦岺没少跑县法院,将邻居告上法庭。

  接连两次,刘锦岺都胜诉了,但邻居就是不把沟填平。最后,这案子辗转到了姜霜菊手中。姜霜菊二话不说,两次到现场调查取证,像聊家常一样和双方当事人讲道理。

  “远亲不如近邻,邻居要好好相处,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哪天这楼出了问题,对你家也不利。”在姜霜菊的耐心调解下,邻居不仅将刘锦岺楼后的水沟填起来了,还赔了2000元钱用于修倒下的院墙。

  “我给当事人调解,首先要抓住他们的心。每个人内心都有善良的一面,任何纠纷都不是深仇大恨,要分析为什么会发生矛盾,然后迎刃而解。”结合工作实际,姜霜菊还总结出“姜霜菊调解工作法”,即“类比分析法”、“亲情感化法”、“降温处理法”、“善用民俗法”、“现场办案法”、“换位思考法”、“权衡利弊法”7种行之有效的案件调解方法。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办案秘笈”,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她是同事眼中的“战士”

  “姜霜菊从不简单地坐堂问案,经常出去跑。10年前,她骑着自行车走村串户,通信发达的今天,依然时常行走在田间地头,为的就是到纠纷第一线,矛盾的始发地,更接近案件事实。”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剑祥对姜霜菊的评价。

  在很多同事眼中,姜霜菊具有忘我工作的精神,总是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在同事眼中,姜霜菊是一个非常能吃苦、能战斗的‘战士’。”曾任姜霜菊所在青口法庭庭长孟凡文评价她,“过去法庭条件比较艰苦,七八个人住3间平房,外出办案骑自行车。姜霜菊不怕苦不怕累,再艰苦的工作都能胜任。”

  当时,法院周一到周六开庭审理案件,周日执行案件。同事看姜霜菊孩子小,便告诉她周日执行案件时不用去了。没想到,周日上午8点多,当男同事骑着自行车赶到目的地——赣马王湾镇时,发现姜霜菊已经到了。

  看到姜霜菊这么拼命工作,丈夫、儿子都心疼她。今年4月1日,姜霜菊被家人强制带到医院检查身体。医生拿到她的血糖报告很惊讶,“你没体检过吗?血糖高出常人几十倍还不赶紧住院?”

  虽然医生发出警告,但姜霜菊仍然没有住院。“我还有工作呢!不能撂下!”为了不让同事担心自己,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身体的病痛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是媒体人眼中的学习榜样

  5月9日至10日,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来连对姜霜菊进行集中采访,媒体人均为姜霜菊的个人魅力所折服。

  “姜霜菊不仅是全国法官学习的榜样,也是新闻工作者学习的榜样。”人民日报记者徐隽虽然只和姜霜菊有了短暂接触,但感触颇深,“她30年如一日满怀真情与热情审理案件,非常难得。”

  徐隽说,回去后他将宣传好、总结好、报道好姜霜菊这一典型事迹,让更多的人了解她、知道她,向她学习。

  光明日报记者张曙光通过两天的采访,也为姜霜菊的事迹所感动。“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如此平易近人,无论是对家人、同事还是当事人,都是一样的亲切;她工作责任心强,对老百姓的感情是发自内心的,一心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这也能带动法官队伍水平、素质的整体提升。”

  她是自己眼中的“平凡人”

  面对大家的赞誉、上级给予的荣誉,姜霜菊只有质朴的一句话,“我没觉得自己是名人,我还是姜霜菊,我是个平凡人,并不是什么人物。”

  姜霜菊还记得自己当选为江苏省第12届人大代表时,直到最后自己都不敢相信。当选全省最美基层法官时,姜霜菊还质疑自己,“我穿着40元一双的布鞋,一辆破自行车都骑10年了,从不化妆打扮,我哪里美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笑着对她说,“你说的都对,但你就是最美的!”

  30年来,姜霜菊审理的各类案件达7000多件,接触了数万名当事人和代理人,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件引发上访、申诉、投诉,连一件申请回避的都没有。

  “这就是群众对我的一份沉甸甸的信任,是群众对我最高的褒奖。”让姜霜菊感到欣慰的是,老百姓常以一颗真诚的心记着自己,这让她感受到幸福、快乐和成就感。

  “法官不是官,是法的执行者,应该把法律中包含的大爱,送到需要我们帮助的每一位当事人的心中。”姜霜菊一直坚持做百姓心中可亲可信的好法官,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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