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官手记
——之当法律遇上道德
2014-06-27 16:32: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晓华
  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凡尘,而每一个基层法庭都即是一座城池,这里人流熙攘、人声鼎沸、人心忐忑、人人警戒。事实上,人们往往是不得以来此,进城的人皆是冲着这座城池中最神圣的支柱——法律而来,也是冲着我们这些守城人的信仰——公平正义而来。改用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名言,法庭这座城池,城外的人不想进来,城里的人不想再来。是的,钱先生把婚姻比作围城,是浪漫的妙喻,但法庭这座城,如此比喻却是尴尬的。或许在人们眼中,此城之所以显得威严肃穆,是因为城墙皆由如同一块块冰冷青石板的法律条款堆砌而成的,天网恢恢,法不容情,人非逼不得已,是不愿意迈进此城的。

  在基层法庭工作将近两年,我所接触到的大多是社会底层人士,在这个阶层中,他们大多数人宁愿讲人情世故,也不愿接触陌生的法律条文;他们宁愿相信吃亏是福,也不愿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身为法官,我们眼中神圣庄严且光芒四射的法律精神,放置他们面前,有时却出乎意料地黯然失色了。比如,当法律遇上道德……

             为一个母亲的谎言保密

   一位二十出头的农村青年,因家境贫穷,为了补贴家用以及帮助还在读书的弟弟完成学业,他背井离乡,初来武汉打工,每月的工资大部分都汇给了父母,但在一次借骑老板的电动摩托车去银行汇款路上,不慎撞伤了一位本地九零后男孩,交警认定农村青年承担全部责任。随后,农村青年被老板炒了鱿鱼,同时也被告上了法庭,九零后男孩要求赔偿医药费七千元。

  在进行庭前调解时,穿着时尚的原告九零后男孩和母亲一起来了,那男孩一脸稚气,但说话骄扬跋扈,开口就以强硬的态度要求农村青年一分不少的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那位母亲则安静地坐在旁边,一边温柔的拨开儿子长长的头发给我看伤口,一边劝着儿子注意说话口气。我耐着性子进行调解,向那位母亲分析了只有在赔偿金额上有所让步,才能及时得到赔偿款,同时也化解了判决后执行难的问题。那位母亲找机会避开了她的儿子单独对我说:“我帮儿子立案时,就只针对医药费部分进行了起诉,其他的花费都没有再计算,因为我了解到被告是个农村青年,刚刚来武汉打工,并且还因这个事情丢了工作,就不想要求他赔偿太多了。现在我也希望通过调解尽快得到赔偿,化解这场纠纷。我愿意减少两千元,我的儿子有点任性,但我能说服他,希望那位农村青年能同意我的意见。”

  唯唯诺诺的农村青年面带难色,犹豫了好久,艰难的说:“我只有用这个月的工资三千块来赔偿,因为之前就靠几百块钱维持一个月生计,没有任何存款……。”话没说完,那位时尚男孩大发雷霆,他骂农村青年得寸进尺,不吃敬酒吃罚酒。今天赔偿不到位,就要叫他的兄弟过来教训农村青年了。男孩母亲把儿子推到了外面,我判断调解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了,就去做开庭准备,办公室里只剩下男孩母亲和农村青年。

  十多分钟后,我通知双方开庭时,得知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意见。我惊奇的问到,赔偿多少钱,那位农村青年始终沉默着,而那位母亲则不安的看着门外,小声的对我说:“还是三千块,但我给儿子说是五千块,我愿意拿出我自己的钱来补齐差距。因为这位农村青年只比我儿子大几岁,却放弃了求学机会,出来打工养家,还有个弟弟在读书,他为父母分担压力已经很辛苦了,这么一位孝顺懂事的年轻人,能赔偿我们三千元也已尽了他的全力了,如果我还要求他父母拿钱出来为儿子承担责任,那我就不道德了。可我的儿子性格有些固执任性,我希望一会给我儿子赔偿款的时候,法庭能为我保密,我不希望他为这件小事而去犯大错。在我眼里,两边都是孩子。”话说到此时,那位农村青年已是泪流满面,感激的看着那位为包容别人而欺骗自己儿子的母亲。

  诗人雪莱说,道德中最大的秘密就是爱。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对子女的爱如同大海,她包括了溺爱、呵护、宽容、体贴、理解、纵容、纯朴、无私、寄托、牺牲等等,对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她对儿子、对儿子同龄的晚辈,即是雪莱口中充满了道德的爱。我没有资格评论她的抉择是否对错,但在她的这份充满着博爱的的谎言面前,我毅然选择了为她永远保密。

             向越战老兵庄重的敬礼

  老罗是开着出租车来立案的,他头发花白,根根直立,但身材魁梧,器宇轩昂,唯一让我好奇的是,说话声如洪钟的中年汉子,耳朵上却带着助听器。案情很简单,老罗的出租车在转弯时减速慢行,被后面一愣头青年所驾驶的超速大货车撞翻在地,老罗人伤车损。那青年把昏迷的老罗送医院后,交了六千块的治疗费就离开了。后来交警认定青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老罗伤好后上门索赔,被毫无修养的肇事青年锤了几拳,还被骂,送你去医院治疗已经够给面子了,现在还以讹人来发财。老罗说到此,激动了起来,“我退伍二十多年了,除了当年在战场上要我命的敌人,再没有人动过我一个指头,如今吃了这个毛头小子几拳,我真是咬碎牙齿吞进肚子里忍了,如果回到八十年代,我一掌就可以让他趴下站不起来。我相信现在法律健全了,一切纠纷都由法律说了算,今天你们法庭得为我出口气,能让他臭小子赔偿我全部经济损失就够了,他打我那几下,我就原谅他的不懂事算了,当年我扛着枪打仗时,他还没生呢,哎,现在的年轻人啊,浮躁的不知天高地厚了”。

  我小心地劝慰着老罗,就和他闲聊了起来。七十年代末,二十出头的老罗打起包袱扛着枪,冲进了抗越的战场,残酷的战斗、恶劣的环境锤炼了老罗不怕死的精神,在一次冲锋中,老罗被一颗身边爆炸的炮弹轰晕了过去,醒来后,右耳失聪,身上嵌进去几片弹片。随着战争的结束,老罗光荣退伍,回武汉后,在交通管理局上班,因性格耿直,心口一致,一直没有当上领导。九十年代,下岗的大潮把老罗冲下了岗位,以开出租车来维持生计。不幸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身体的伤情倒无大碍,但出租车的损坏,几乎让老罗失去了养家糊口的饭碗,理直气壮的索赔又挨了那缺德的青年几拳头,于是,愤然来法院起诉了。

  我尽快的给老罗安排了开庭,庭审中,肇事青年说为老罗在医院垫付了医药费六千块,要求法庭一并处理,但因当时为了逃走而忘了领取医院缴费发票。老罗的代理人意见为,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该费用是其垫付,对此不予认可,原告老罗提交了费用发票,法院应当认定该费用是原告支付的……

  话说当时,老罗呼的站了起来,对代理人吼起来,这个钱就是他出的,你怎么能胡说八道,我老罗是穷,但还没穷的没有了道德和志气……

  春秋管仲说,君子,道德当身,不以物惑。哲人说,诚信,是生意成功的黄金法则。但在这里,老罗的这一席怒吼,震撼且感动了对方。肇事青年当庭向老罗道歉,知道了老罗所经历过的战火洗礼,顿时肃然起敬,双方迅速进行了调解,老罗分文不少的得到了赔偿。老罗的诚信,创造了比黄金还珍贵的价值,那就是唤醒了周边人对道德的固守,在物欲横流的时代背景下,激起了我们对传统道德的沉思和怀念。面对着走出法庭大门的老罗那伟岸的背影,我在心中庄重的向他敬礼!老兵,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你完美取胜。

              道德由谁来管

   这道德由谁来管?当这个问题出自一位农妇之口,我们几个每天忙碌于案件审理、解决纠纷任务中的法官们瞬间石化了。

  当天下午,来了一位穿着朴素的农村妇女,她如同遇见了多日不见的知己闺蜜,把家里柴米油盐的事情向我们娓娓道来,当说到她丈夫时,突然激动的哭起来,眼泪哗哗的掉了下来。原来她丈夫在外面当包工头多年,抛弃家里的老小,与别的女子生活在了一起,且生儿育女了。我们劝她,如果丈夫涉嫌重婚的话,可以提起自诉。当她了解到丈夫被判重婚罪可能要坐牢的后果,态度顿时掉头,开始倾诉负心的丈夫曾经是多么的爱她,多么的顾家,多么的孝敬老人,多么的疼爱孩子,现在只是一时的糊涂犯了错,不想要让他坐牢,只是想吓唬一下丈夫,希望他能回心转意,

  当时法庭有办事的律师向她解释,重婚罪是自诉犯罪,只要你不起诉,他就暂时不涉嫌犯罪,也不会坐牢。那位情感丰富的农妇意外的喜笑颜开起来,执着的向我们发问,说不想让他丈夫遭受法律处罚,但如何能挽回丈夫的心。我们答复说,关于家务事方面的内容就不谈了,你丈夫的行为也属于严重违反了道德,我们法庭只管辖法律层面的纠纷,关于道德方面就无权管辖了。于是,那农妇就发出了之前的惊天一问……

  是啊,这道德是由谁来管?此问题结结实实地把我们问的哑口无言了。是社会?或是国家?抑或是人们的良心?至于道德由谁来管,至今,我们几张整天为讨论案件因观点不同而争论不休的快嘴,依旧没有跳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有人劝农妇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以维护婚姻自由的权利,再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未料,农妇急了,“离婚了,读书的小孩谁看护,年老多病的公婆谁照顾,家里公婆对我那么好,已经认我做他们的女儿了,只要丈夫能回心转意,我就愿意等他一辈子,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给公婆做饭了”。于是,她快步离去。

  如此一位情深意重的女子,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她迷茫了,但她是有信仰的,即使难以实现成真的信仰,也会是她人生的寄托所在,这种信仰几欲绝迹,比如我们越来越推崇却日益稀少的孝道,比如感动历史的传统专一的贞洁妇道,比如被社会越来越淡化的家庭责任心等等,在法律面前,她是无知无谓的,但在道德面前,她是有滋有味的。

  行文至此,我忽然想到了《西游记》,如果说法律恰似孙悟空,那么道德则好比是唐僧。悟空本领高强,善于斩妖除魔;唐僧手不缚鸡,满腔仁真善美。面对着社会的丑陋罪恶,代表法律的悟空就是一顿棒喝,而代表道德的唐僧则是用一颗仁心感化之。效果孰好孰坏,暂时无法评判。仅从小说中看,悟空虽严厉冷酷,杀妖无数,但妖怪依旧层出不穷;唐僧则一路慈悲,历经劫难,感动上苍,取得真经,回到大唐后宣扬佛法,感化万物。正如史上记载,唐朝轻法重礼,以教治国,社会秩序空前稳定,从而促就了万国朝宗的盛唐,从中我们可以大胆得出,玄奘西行所带回来的佛教文明即是推动大唐文明的直接力量之一,换言之,代表着道德的唐长老多少还是为当时的社会和谐作出了些贡献。

  回归正题,当法律的悟空遇上道德的唐僧又会如何呢?两者虽为师徒关系,但相处并不是很默契融洽,徒弟未必听从师傅教诲而去闯祸,遭到师傅惩戒,而师傅的惩戒有时也未必是对的。然而,纵览小说全书,取经路上,悟空对师傅大多还是恭敬听命的,直至最后立身成佛。我们可以断言,这是唐僧的胜利,借用香港电影的台词,打打杀杀是没素质的人做的事,终究解决不了问题。是的,结合我们的比喻,最终是道德降服了法律。我并非要否认法律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因为唐僧没有悟空护法,也或许只能在寺庙里敲敲木鱼。

  通过文中故事,以及上述累赘的比喻,在此展现出了道德在法律面前的奇妙威力。正应了名言,道德是法律的最高级,法律是道德的最低级,但两者并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通俗起来说,恰似夫妻关系,家里的地位高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关系和谐,就能化解一切矛盾,相伴永远。

  每个基层法庭依旧是一座冰冷的城池,我们是忠诚的守城人,每日守护着冰冷无情的法律,而道德则是天空一轮冉冉升起的红日,为我们这些孤寂的守城人带来些许温暖与阳光。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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