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调解
2014-07-11 08:58: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昌婵
  62岁的老张是个苦命人,3岁时父亲去世,12岁时母亲去世。42岁时妻子因病去世。老张尝尽痛失亲人之苦,一个人含辛茹苦,将独生儿子拉扯大,一直到儿子也娶上了媳妇,又为老张添了一个孙子。苦尽甘来,老张幸福而满足,他在家里照看6岁的孙子,儿媳操持农活和家务,儿子在深圳一家工厂里务工,虽然与儿子见面的时间少,但祖孙三代,其乐融融。以前种种不幸,就让它随岁月流走吧。

  天有不测风云,老张怎么也没有想到,更大的伤痛还会在他晚年降临。2013年,老张年仅30岁的儿子因事故在工厂意外身亡。幼年失父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的人生悲剧,老张一个人尝了个遍,期间的痛苦和煎熬怎能与外人诉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几乎让老张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幸亏还有一个孙子。一想到孙子,老张心里不禁抽搐似的痛:“自己要是走了,孙子怎么办?”为了孙子,老张强迫自己坚强地活下去。

  儿子身亡后,工厂一次性赔偿70万元。捧着儿子用生命换来的钱,老张悲苦而心酸,他没有花一分钱,全部存入银行。孙子还年幼,自己尚能劳动,每年从存款中取点利息补贴下,一家人的生活还能过下去。孙子长大后,用钱的地方多了,再从银行取钱吧。儿媳妇还年轻,总得另嫁过日子。老张想得长远而周到。

  钱虽然存进了银行,儿媳妇却有了不同意见,毕竟,那也是自己的丈夫用生命换来的钱,有一部分属于自己。协商、争执,再协商、再争执。谁也说服不了谁。儿媳妇携孙子将老张诉上了法庭,要求分割70万元补偿款。

  第一次到老张家调解,我们了解到了他多舛的人生。那时的老张非常痛苦,也非常固执:“谁也别想拿走我养孙子的钱,那是我儿子用命换来的。”老张目不识丁,警惕性极高,我们问话或作笔录时,他一定让两个他非常信任的邻居在场,帮他看笔录,帮他解释我们问话的具体意思,然后,再字斟句酌地回答,在笔录上签字时更是谨慎有加,生怕我们欺骗了他。也是,遭遇了种种不幸,他不得不凡事小心翼翼。

  第二次调解,也许是我们前一次所说的话起了作用。老张道出自己的担心:自己年迈,儿媳一、两年后会改嫁,自己的孙子要是成了“拖油瓶”会很可怜。但如果由老张抚养孙子,他的年纪渐渐大了,以后会力不从心。所以只能从现在开始就为孙子打算,为他留点钱,为他的前途助上一臂之力。说着说着,老张老泪纵横。我们很耐心地跟老张的两个邻居交流,告诉他们该款的分割有法律规定,老张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没有动用银行里的存款,但他一个人独自保管该款的做法是不对的。

  第三次调解前,我们先做原告的工作。她很清楚老张的身世,也能体会到老张的凄凉和悲苦。我们让她以亲情为重,不要太看重金钱,毕竟,老张没有乱花那些钱,他心里只有孙子。

  双方再次面对面坐在一起时,我们讲法律也讲亲情,老张是个直爽人,坦率地讲了他的打算和担忧,儿媳妇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双方多了一些理解。原告不再坚持要回自己应得的份额,老张也不再固执地认为那钱不能动。经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70万元中,老张的孙子占35万元,老张的儿媳占15万元,老张占20万元。孙子的款由老张和儿媳妇共同保管,老张管存折,儿媳掌握密码。

  三次调解,一个案件圆满解决,一份亲情得以维系。看着一家人相携离去,唯愿老张的孙子健康成长,老张的晚年平静、幸福。

作者单位:广西全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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