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叟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获刑
2014-08-15 14:47: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资兴频道 | 作者:宁佳 朱建新
  8月15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并表示十分后悔。这三名被告人分别为76岁的薛某仕、69岁的薛某养以及55岁的王某。

  在资兴市兰市乡毛冲村老屋上组“范家水口”山场上有一株被冰雪压断树枝的红豆杉,被告人薛某仕、薛某养、王某三人见有利可图,协商将这棵红豆杉以14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三名被告人各分得3000余元赃款。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薛某仕、薛某养、王某违反我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明知红豆杉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出售给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三人均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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