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涧里执行出幸福的故事
2014-09-16 10:48: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轩铭
  “胡法官,您真是帮我们村解决了一个‘老大难’问题,困扰我们多年的疙瘩终于解开了……”今年8月的一天,东港区南湖镇大宅科村党支部书记王合双带着全村的村干部来到我的办公室,一进门,60多岁的王书记就伸出大拇指,向我说了这样一番话。

  王书记如此兴师动众,为的是在前不久我刚刚执结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16年前,大宅科村村民老周和老费签订了一份果梨树承包合同,约定老周将自己的一片果梨树园承包给老费,协议履行了多年倒也相安无事。后来,老费在未征得村委和老周同意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将果园中的苹果树、梨树全部砍伐,种起了龙柏、黄杨,紧接着又拒绝向老周支付承包费。老周一气之下将老费告上了法院。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令老费将果园归还,并赔偿损失。

  去年夏天,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领导安排我承办。

  “我不认判决,姓周的肯定有后台,苗木是我的,你们别想动!”当我第一次前往老费家,试图说服他主动履行义务时,老费紧闭大门,只是用粗鲁的态度朝我隔空喊话。

  之后,我从村委了解到,老费是个远近闻名的“一根筋”,自己认定的事儿,任谁也难说通,老周之所以选择打官司,也实属无奈之举。对待这种“只认死理,不认法理”的“老顽固”,强制执行争议土地或许是最干脆利落的结案方法,可近30年的执行经验告诉我,如果这样做,被执行人要么窝火忍着,对法院充满怨气,以至演变成上访户;要么,如其所言与老周成为村里的死对头,难说不出大乱子。

  为彻底解开老费的心结,我没有简单的追求结案,而是一方面联合村委,专门就此事在当地召开了一场果园权属变更分析会,召集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一同给老费拉乡情、道俗理。另一方面,通知老费夫妇参加院里举办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宣讲会,为其普及法律知识,但固执的老费仍未主动履行义务。

  见多次做工作都不奏效,我只得上门强制执行。当我和执行法警到了村头时,有村里的老乡亲告诉我,老费的儿子刚谈了个对象,今天是上门来验亲的日子。今天我们这一去,那准媳妇肯定黄了。我想,此时强制执行或许能“快刀斩乱麻”,但如果老费家因此而散了亲事,会是什么心情?将心比心,日后老费这个拗脾气必然会更加抗拒执行,与老周的疙瘩又会打上一层死结。

  考虑到此,我转头去了村委,想跟村干部们再聊聊案件情况,“果园位置不好,这五六年,他种植、移栽、管理苗木费用也是少不了。这两年苗圃市场经营惨淡,在这山岭上更是不好卖,要是一刀把树砍了,他家里也没活路喽。”王合双老书记无奈的摇摇头。

  老书记的一番话,让我多多少少猜到了老费迟迟不肯移树还地的原因。两天后,我叫上了一个经营苗圃的张老板跟我一同去果园现场勘查,“这些苗子就是白送给我,我也不要,不够运费的。”颠簸了百里山路,爬过半座山后,当我问及其是否愿意收购老费的苗木时,张老板摇了摇头。

  一刀砍伐,不仅毁了老费多年的心血,也断了被执行人的经济来源,但是依行情又卖不出个好价钱。不帮老费想出个办法,案件早晚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一时间我也愁了眉头。

  后来,我又多次前往老周家,问老周是否愿意在收地的同时收购这些苗木,一来苗木还有升值空间,现在砍了对双方都没好处,二来省去了砍树、运送的繁杂过程,被执行人可以尽快履行义务。老周表示,如果价钱合理,他愿意考虑。

  我再次联系了老费,“胡法官,你为我做得一切,我全都听说了,现在儿子也结婚了,这门亲事之所以能成还幸亏了你啊,我打心眼里感谢你,我愿意便宜点把苗木转让。”几天后,老费主动把果园内的石膏弓棚全部拆除,老周也如约将谈妥的5500元收购款支付给老费。两个老汉的疙瘩解开了,案子也圆满执结。

  在最后一次从果园回法院的路上,我内心百感交集。执行工作或许不像法官身着法袍、敲响法槌一般神圣威严,更多的是不分昼夜、说走就走的辛苦奔波和心力交瘁、苦口婆心的琐碎劝说。就像这起案件,我前前后后跑了果园15次,踏遍了千里山路,有时一天下来,口干舌燥、满身尘土,身体上确实很累,但这又有何妨呢?多跑几趟腿,多费几次力,换回的是双方满意、村委赞赏、邻居祥和、村里平安的和谐效果,这就是执行带给我的快乐,能够在维护法律威严的同时做一名群众的贴心人,我觉得很幸福。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鸿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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