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积极筹备 “12.4”宪法宣传日
2014-11-20 15:47: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汪雅莉)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决定草案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青海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的精神,积极投入到筹备国家宪法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中。

  经院党组讨论并制定出了“依法治国 司法公开”的活动实施方案。院领导对12月4日在昆仑花园广场举行的宣传活动高度重视,并提出宣传要求。

  一是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二是要深入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重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我市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是积极宣传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月4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由刘院长带领干警进行全国宪法日集中宣传,届时由网管办同步微博直播“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现场。
责任编辑:孙剑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