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司法保护防线前移 关注校园安全
2014-12-19 14:11: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孩子的人身安全最让人牵挂。近期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学生校园意外伤害案件。鉴于该案中学校在维护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为了实现从源头上减少对在校未成年人的伤害,将司法保护的防线前移,清河法院特向铁岭市清河区教育局、清河区张相镇中学提出以下三项建议。

  针对青少年学生心智不成熟、易动、好奇心强等特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以及家长应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尽到监管监护职责,避免对青少年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身心伤害,产生不应有的纠纷。

  学校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班主任老师应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的督促和提醒,教育、告诫学生切勿靠近施工现场等容易对学生造成伤害隐患的场所。

  学校应定期对校园内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施工现场应当拉起警戒线并进行隔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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