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发布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庭长办案情况
2015-01-07 11:02: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 庭审现场 严怡娜 图
  • 发布会现场 严怡娜 图
     中国法院网讯 (李丹丹)  1月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庭长办案情况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观摩了由辽宁高院副院长郑国美担任审判长审理的赵某诉某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庭审,公布了2014年以来,辽宁高院推行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庭长办案,将院长、庭长直接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情况。

  辽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人民法院院长、庭长一般都是从优秀法官中选拔出来,但由于承担着较多对合议庭、一线法官的指导监督工作以及行政管理事务,导致院长、庭长更多的是审批案件而很少亲自办案,法院的优质审判资源逐渐脱离了审判岗位。当前,将院长、庭长直接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倾向是人民法院推行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内容之一。

  2014年以来,为了让院长、庭长回归法官角色,使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审判水平的提高,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辽宁高院将推行院长、庭长办案作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多次通过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等重要会议进行部署。去年,在辽宁高院的要求和倡导下,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办案总计187196件,与上一年同比增长13.1%,占全省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33%;院长、庭长人均办案53.1件。其中,全省法院院长、副院级领导担任审判长参加审理的案件总计4109件,同比增加36%,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柴学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齐国生都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沈阳中院规定院长每年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的数量不少于2件,副院长和其他副院级审判员不少于10件;全省法院庭长、副庭长办案183087件,同比增加13%,占全省结案量32.3%,人均办案70.4件。葫芦岛中院通过将审判组织进行扁平化改革,探索一个合议庭即为一个审判庭的模式,将原正、副庭长全部编入固定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每个合议庭即一个审判团队。正、副庭长与普通法官一样,都要参与所在合议庭受理案件的阅卷、庭审、合议工作,实现了合议庭共同办案机制。

  下一步,辽宁高院将全面推行院长、庭长办案制度。辽宁高院将组成由院级领导担任审判长的委员合议庭或普通合议庭,专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庭长、副庭长将被直接编入固定合议庭担任审判长,亲自开庭办案并按比例主审案件。辽宁高院还将定期通报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庭长办案数量以及所在合议庭的办案数、人均办案量,将其纳入院长、庭长工作业绩考核。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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