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首创“跨域司法服务连锁” 解决市民诉讼难题
2015-01-14 10:16:34 | 来源:福建高院 | 作者:王志伟 蔡崇谋
  今后,在福建省泉州市,不管是哪里人,不管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只要当事人就近迈进任何一个法院、任何一个法庭,案件均可得到受理、解决。1月13日,泉州中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泉州已在区域内建立了“跨域司法服务连锁”。

  泉州被称为“民办特区”,民营经济活跃;地域面积相对辽阔,山区、沿海差别较大;户籍人口850多万,另有2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人员往来流动频繁,由此产生异地纠纷较多。全市法院2014年受理各类案件超过12万件,居福建省首位。

  当前,很多当事人是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法律规定不清楚,案件审判流程不熟悉,加上诉讼程序环节多的固有特性,当事人参与诉讼要多次来法院“一站一站跑”。同时,由于法院诉讼服务的区域性与泉州城镇化建设水平存在差距、诉讼服务的信息化运用与信息化发展水平存在差距、群众司法多元化需求与诉讼服务单一性不相适应、诉讼服务的标准化要求与服务设施、措施碎片化不相适应,很多诉讼服务看似一站式,却处处不是终点站。因此,当事人对诉讼服务的体验不佳,有的群众跑累了腿,还“摸不清门、办不成事”,费神费时又费力,久而久之,形成“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印象,引发司法的公众信任危机。

  破解“三难”在于诉讼服务机制的创新。2015年新年伊始,泉州中院党组本着“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的民本理念,坚持“连锁联动、全城覆盖、标准运作、便捷优质”的思路,即在司法服务领域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拓展连接法院和法庭的职能,以全市12个法院(包括中级法院)、42个人民法庭为点,充分运用网络、电信等科技手段,网、电、点结合,构建涵盖诉前、立案、审判、执行阶段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标准化”、“全(泉)域通”的司法服务。

  泉州两级法院自元月起便着手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并组织服务窗口人员进行培训。工作开展过程中,市中院根据实际情况,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稳妥有序推进服务网络建设。从2015年1月12日开始,以该平台为载体,全市12个法院(11基层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将率先集中推行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甚至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法制宣传等司法程序前后延伸的多达数十项诉讼服务措施。2015年2月1 日起,全市42个人民法庭也将陆续实现所有诉讼服务措施一体派送,达到“诉讼服务跨域连锁直通”。

  泉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欧岩峰说,诉讼服务是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方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泉州法院创新构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最大特点在于在泉州整个区域内建立了“跨域司法服务连锁”,群众不管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都可以在距自己家门口最近的法院(或法庭)享受到全流程、无差别、标准化的司法服务,而不用来回多次跑。该项平台建设在全国系首创,没有先例可循,工作的推进是一个动态发展、总结提升的过程。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