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法院“四项举措”缓解案件大幅上升压力
2015-02-10 14:47: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台安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魏来)  近年来,随着辽宁省台安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诉讼到法院的案件量大幅上升。2014年,台安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再创新高,受理各类案件3823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402件,同比上升57.9%,该院在一线在岗办案法官仅22人的不利形势下,努力在挖掘自身潜力方面下功夫,边查边改,“四大举措”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面对严峻的形势,该院党组首先加大人事调整力度,将人、财、物向审判执行一线全面倾斜,确保每个业务庭至少要有两名办案法官、两名司法辅助,确保办案车辆保障;其次,主动向县委汇报法院面临的实际困难,争取县委支持,增加招录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数量,以逐步解决案多人少这一难题。

  传、帮、带提高法官素质。为适应新形势需求,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各项司法能力,该院通过“传、帮、带”方式传授初任法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制作裁判文书和司法调解等方面的审判技巧,着力提高他们判断事实真相、辨别证据真伪、平衡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等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深入挖掘他们的潜力,使年轻法官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尽快掌握基本办案程序和方法,完成角色转换。

  “内外”联动助力审判提速。为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对于同一区域的不同案件,该院各业务部门互相配合,联合送达和宣判,最大程度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检察机关、金融机构、社区、村委会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基层组织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减轻审判部门压力,发挥联动作用,全力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确保案件尽快执结。

  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定期召开案件高度会,对未结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确定解决办法及责任领导,限期结案;落实案件简繁分流机制,逐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缩短办案周期;发挥小额诉讼审判庭作用,快速受理,及时解决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简单纠纷;落实疑难案件研讨机制,严把庭前审查关、案件事实关、证据认定关、适用法律关、服判息诉关,力争每一起难案都办成铁案;对于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审判委员会逐件进行评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案件评查小组对每月报结的案件进行抽样评查,有问题和瑕疵的退给原承办法官并予以通报。

  四项措施落实以来,台安法院的办案质效大幅上升,审结3119件,结案率为81.6%。上诉案件151件,服判息诉率达95.2%,二审发回、改判案件29件,与一审结案比率为0.93%,案件质量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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