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液检测突破技术限制 周俊军:建议毒驾入刑
2015-03-03 09:15:18 | 来源:中国警察网 | 作者:莫嫚
  “比之酒驾,毒驾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毒驾已经到了必须严厉打击的时候。”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大声疾呼。

  近年来,因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引起了周俊军的关注。经走访和调研,周俊军发现,我国的吸毒人员数量增长迅速,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大部分是青壮年,而这部分人群中很多人拥有驾驶执照。他拿出调研中得到的数据告诉记者,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在机动车上查获吸毒人员1.9万人次(包括已造成和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嫌疑人),同比增长99.4%。“几乎增加了一倍,毒驾人数增长之快,将给我国的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毒驾入刑’已迫在眉睫。”周俊军强调。

  周俊军说:“毒品尤其是新型毒品对于身体的伤害,会让司机的反应变慢,甚至会因为幻觉做出种种不可思议的举动。而在开车时,生死往往就在那一瞬间的反应。”

  “然而,我国刑法未对毒驾的刑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他补充说,尽管不少法律法规对毒驾进行了规范,并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与酒驾相比,执法部门对毒驾肇事的后果只能根据其伤亡程度以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即如果毒驾不肇事,不致人死亡或重伤,公安机关在查处时,只能以治安管理的手段进行处罚。尽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尽管公安机关依法吊销了不少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但这些都不足以遏制毒驾迅速增长的局面。

  “毒驾入刑”的建议,往年也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但为何一直未能推行呢?面对记者的疑问,周俊军给出了自己的思考。他认为,一方面是目前大家对其危害性的认识还不足,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吸毒检测技术的限制。

  周俊军告诉记者,以前,一线执法人员在查处毒驾的过程中大多采用传统的尿液检测技术,而这一检测技术操作繁琐,对检验的场所和人员均有较高的要求,这给查处毒驾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但是,目前,有关科研部门已经研制出唾液检测技术,可以快速检测驾驶人员是否吸食了毒品,这使毒驾入刑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基础。

  为此,周俊军建议要尽快将“毒驾入刑”,以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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