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雪峰:反腐重在防腐 法治化是根本出路
2015-03-06 09:43:05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张维
  法学科班出身,近30年的执业律师经历,全国政协委员……或许正是这样的经历与身份,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彭雪峰对于法治这一宏大主题格外专注。

  “我每年关注的内容都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相关。”彭雪峰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彭雪峰身上的光环有很多,除了在律师行业获得的诸多荣誉,他还是参政议政的积极行动者。彭雪峰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年来第一位当选全国政协常委的执业律师,而此前,他已经担任了五年全国人大代表。因此,他总有一种荣誉感和使命感在身。

  今年,彭雪峰的建议有三个,全都对应着我国当下法治国家建设的热点问题,其中之一便是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对反腐败的建议:《反腐重在防腐 法治化是根本出路——关于推进反腐法治化的建议》。

  对于当前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彭雪峰是肯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反腐,成效卓著,对腐败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树立了执政党的新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与支持。”

  “反腐如果缺乏法律的长效规制,极易陷入被动和困局。”彭雪峰说。

  彭雪峰认为,反腐重在防腐。如何将反腐成果转化为防腐制度,不仅打掉已有的“老虎”,更让新“老虎”不再产生,已是群众更大的期待与共识。

  经过两年多雷厉风行的反腐败实践,彭雪峰认为,治标成果为治本赢得了时间也奠定了基础,全面治本条件已初步具备。接下来,应通过持续性的治标手段让官员不敢腐,更要通过反腐法治化,真正实现官员“不能腐、不想腐”的治本效果。

  因此,只有推进反腐法治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是防止腐败的根本出路。

  彭雪峰认为,构建系统完备的反腐法律制度,是反腐法治化的前提。“目前,我国反腐法律制度散见于刑法、党内法规或行政规章中,存在着制度碎片化、操作性不强、缺乏前瞻性与系统性等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反腐工作需要。”彭雪峰说。

  尽快制定反腐败法是彭雪峰的希望。反腐立法应围绕“对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这一核心,建立覆盖全部权力及其运行全过程的法律制度,限制和规范公权力的行使。他特别强调要约束“一把手”的权力。同时应健全配套的单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将行之有效的反腐行政规章和党内法规上升至国家法律,确保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与统一,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

  他还提出要加强党内反腐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党内反腐制度,增强其强制性和长效性。

  彭雪峰进一步补充道:“要确保反腐法制的科学性与系统性。”他建议对腐败犯罪进行体系性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的量刑标准,让反腐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在惩治腐败过程中加强国际合作,研究相关国家法律制度,让外逃贪官无处遁形,实现反腐的最佳效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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