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殴打小三致其轻伤 故意伤害获刑九个月
2015-05-21 14:38:31 | 来源:福州法院 | 作者:陈燕平
  网络上经常流传一些小三被原配当街殴打的视频,你看了是解气还是觉得可怜?近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张某是一名第三者,殴打张某的正是原配林某。林某因将张某打成轻伤,被闽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林某与丈夫刘某是同村人,结婚20多年来相安无事。2012年,林某的大女儿生了孩子无人照顾,林某便去县城女儿家帮忙照顾外孙子。此后两三年间,林某每逢周末才会抽空回自己家中陪伴丈夫,家里的大小事就全落在了留在村里打工的丈夫刘某身上。

  刘某长期一人在家,时常感到孤独。而一起上班的工友张某与自己谈得来,彼此都感觉甚好,两人渐渐萌生了感情。这段婚外情一直持续了两三年。2014年,张某要求刘某与原配离婚给自己一个名分。见刘某犹豫不决,张某决定要不断地给夫妻俩制造矛盾,破坏夫妻感情。

  林某回家后开始发现家中有一些女人的头发和衣物,还有人半夜三更给丈夫刘某打电话,便起了疑心。林某在知道事情真相之后,悲痛欲绝,对张某是恨之入骨。

  2014年5月3日18时许,林某在自家门口遇到下班经过的张某,“你不要再半夜三更打我老公电话”,张某没好气得说 “我勾你丈夫又怎么样,你以前被我打了,现在还打是不是”。林某顿时气愤难当,就从路边捡起一根棍子朝张某打去,两人互相扭打在一起。经法医鉴定林某左手第二掌骨粉碎性骨折,属轻伤二级。2014年7月10日林某被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的,就构成故意伤害,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林某的遭遇让人同情,同时又让人惋惜。而张某的行为实在是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