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推进会
2015-06-17 15:06:12 | 来源:平顶山法院 | 作者:韦艳歌
  6月15日下午,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副院长刘鹏华主持,该院民一、民二、民三、立案一庭庭长,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副院长、民事庭和人名法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共有三项议程,首先由民三庭庭长严凤香宣读并讲解了平顶山中院制订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意见(试行)》,其次由立案一庭庭长王宏伟对小额诉讼立案工作进行了指导,最后由副院长刘鹏华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

  刘鹏华指出,各基层法院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情况并不理想,个别法院能够重视该项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开展工作,但也有部分法院对该项程序不重视,不会用或不敢用。下一步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开展工作,让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都能够立上小额诉讼案件,实现一审终审,快速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对如何开展好下一步工作,刘鹏华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把好立案关。要充分认识到小额诉讼程序是法律强制适用程序,当事人没有选择权,如果不适用就属于程序违法。基层法院立案庭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好立案关,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情况有变化发现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就转入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平顶山中院以后要把好程序监督关,一旦发现有该适用不适用小额诉讼的,一律发回重审;二是灵活设立审判组织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各基层法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立小额诉讼审判组织,专业化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立案庭有速裁中心的可以在立案庭或速裁中心办理,也可以设在审监庭,也可从现有的民庭或审监庭中抽调专人成立办案小组集中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或者将案件分散到各庭审理都行。但无论怎样,都要突出专业性、集中性,确保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调解的同志办理此类案件;三是希望各基层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小额诉讼领导小组。各基层法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在立案庭醒目位置悬挂专栏宣传小额诉讼工作,并在立案庭摆放专门小额诉讼立案窗口。在审判实践中要不断总结经验,遇到典型事例和经验要多出信息、简报或调研文章,搞好该项程序的宣传工作。要按要求及时上报数据台账,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该项工作。

  会上,刘鹏华还对正在开展的庭审观摩活动和人民法庭十星级建设工作、维军工作及民事审判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进行了强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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