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十三起盗牛十七头 “牛魔王”团伙领刑罚
2015-08-28 15:16:57 | 来源:广西法院 | 作者:韦元臻
  近年来,受牛肉价格上涨的影响,一头耕牛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的价值令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垂涎,遂将黑手伸向农民的耕牛。广西合山一盗牛团伙就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流窜十乡镇作案十三起,盗窃耕牛十七头。近日,合山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六名被告人五年八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0000至80000不等的罚金。

  秦某是合山市北泗镇人,曾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3月被马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孰知他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为了实现其“致富梦”,纠集韦某臣、谭某福、林某明、蒙某贤、凌某勇五人采取时分时合、先踩点后盗窃的方式,从2014年4月26日至2014年6月底,先后流窜到合山市岭南镇里兰村,忻城县北更乡北更村,兴宾区平阳镇尖山村等地,短短两个月内十三次盗窃农民饲养的耕牛然后销赃,盗窃价值合计人民币134635元。案发时,大部分耕牛无法追回,给农民耕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根据群众举报,合山警方经过数月侦查,终于打掉这伙“牛魔王”,将秦某等六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合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秦某、韦某臣、谭某福、林某明、蒙某贤、凌某勇等六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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