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努力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2016-01-19 17:51:18 | 来源:法制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描绘了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律师在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并以五大发展理念为主线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广大律师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立足职能,紧紧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努力服务创新发展。围绕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完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培育发展新动能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努力服务协调发展。围绕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促进形成协调发展新格局。研究律师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具体措施。

  努力服务绿色发展。为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研究制定律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措施,依法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履行好涉及生态环境的诉讼、公益诉讼及仲裁等职责,拓展节能量、碳排放、排污权、水权交易法律服务,服务节能减排企业发展。

  努力服务开放发展。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完善,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大力培养境外投资、并购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领域高端律师人才,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等提供法律服务。

  努力服务共享发展。围绕突出民生优先、促进社会公正,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做好扶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动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更好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研究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措施,发挥律师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专业优势,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宁。

  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广大律师要发挥好熟悉现行法律规定的专业优势、相对客观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律师参与立法,对于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律师中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外代表人士的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要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了解法律实务的特长,为立法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广大律师要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增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参与立法能力,积极有序参与立法。

  积极推进严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更多律师参与。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有助于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让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扩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覆盖面,推进设立公职律师,使律师成为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工作决策的法律参谋和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法律帮手。

  积极推进公正司法。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活动,依法履行好辩护、代理职责,支持、监督司法机关全面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广大律师要做好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完善辩护代理质量保障机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构建律师和司法人员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积极推进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更多律师参与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广大律师要在执业过程中以案释法、辨法析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做守法的表率,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崇高信念,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当前,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多发易发,迫切需要广大律师为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要探索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专业优势,鼓励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解委员会接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律师参与物业纠纷、医患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的专业调解,促进将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完善律师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制度,通过调解方式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之中,真正做到用法律的尺子息诉息访、定分止争。

  积极参与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往往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律师熟悉法律相关规定,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律师参与有利于此类事件的依法顺利处置。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处置决策方案的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做好公共、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依法处置公共、突发事件。

  四、促进律师事业发展

  律师事业是一项正在发展、充满希望的事业,关系全面依法治国大局。律师事业发展,既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特征的迫切需要,也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本身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采取有效管用的措施,积极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研究修订律师法等相关法律,将律师制度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科学规划律师事业发展。注重研究把握律师事业发展规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研究制定律师事业发展规划。坚持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并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统筹城乡、区域的律师资源,优化律师业务结构,完善律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国律师事业实现资源均等化、结构合理化、服务专业化、业务国际化。坚持拓展与规范并重,健全完善律师法律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建设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律师服务良好秩序。坚持尊重发展规律与加强政策扶持相结合,推动完善和落实律师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促进律师行业发展。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律师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要以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为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自觉地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自觉地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活动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增强服务能力为目标,切实提高律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加强律师年度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以依法诚信公正执业为核心,切实提高律师队伍的职业操守。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继续巩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原载《求是》2016年第2期)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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