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男子刑满后再获刑
2016-08-17 14:27: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 | 作者:刘碧
  近日,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刑事再审案件。被告人武某于2014年1月纠集人员聚众斗殴,但因原审审理过程中,同案犯未到案,且被告武某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法院以其犯寻衅滋事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武某移送执行后,同案犯到案供述了案件事实,还原了事实真相,冷水江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武某的犯罪行为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原指控被告人武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因出现新的证据,影响了定罪量刑,为打击犯罪,故提请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对原审被告人武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起抗诉,并变更指控的罪名为聚众斗殴罪。

  冷水江法院对再审案件立案受理后,当即在被告人武某刑满释放日将武某逮捕。再审过程中,被告武某对其犯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感慨在法律面前不应当存有侥幸之心。该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武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被告人武某并未上诉,该案亦已移交执行机关执行。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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