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两起刑事案件 江西宁都普法进校园
2017-02-23 14:38: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赖青云
  • 庭审现场
  • 宁都法院副院长卢铭向学校师生普法释法
  2月21日下午,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在宁都县宁师中学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伟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李某霏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并进行当庭宣判。近千名学生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李某伟于2014年6月17日晚,教唆未成年人及其他人去超市赊购“六合彩”引发纠纷,导致一人轻伤。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伟强拿强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李某霏于2016年3月至9月期间多次容留吸毒人员黄某军、彭某强、张某山、花凤等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霏明知他人吸食毒品而多次为其提供场所,侵犯了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两位被告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入狱后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宣判之后,主审法官依照规范化量刑的相关规定对该案的的量刑问题进行了解释,并就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学生如何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宣传,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宁都法院认真选取毒品类犯罪和寻衅滋事类犯罪案件巡回进校园审理,让学生充分认识一些发生在他们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让他们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希望通过阳光司法的形式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律教育主阵地的功能,引导学生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今后,该院将进一步丰富形式,充实内容,经常性的开展校园巡回审判,加强法制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