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友胜代表:再接再厉 推动司法改革不断深入
2017-03-06 15:29: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强
  建议名称:关于对当前司法改革工作的建议

  建议人: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华茂集团员工 吴友胜

  “很及时,印象深刻,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中,我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作出的努力。”3月3日,安徽代表团驻地,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华茂集团员工吴友胜这样评价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去年两会期间,吴友胜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对当前司法改革工作的建议。问及提起这份建议的初衷,吴友胜说:“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其中的司法体制改革备受社会关注。当前,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司法改革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司法制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从而不断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5年安徽省被确定为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其中我所在的安庆市有安庆中院、怀宁和迎江法院为改革先行试点法院。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一直比较关注法院工作,2015年,我多次视察法院工作,特别关注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经过充分调研后,我对当前法院在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较了解。”他说。

  根据调研,吴友胜发现当前法院在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案多人少的矛盾需要下大功夫解决;二是法院经费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别过于明显;三是在改革过程中,欠缺具体的、配套的、微观方面的制度设计;四是改革的红利没有及时释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干警的积极性。

  结合司法改革试点的实践,吴友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加强司法改革宏观顶层设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微观的制度性技术设计力度,实现两者无缝对接;二是推进法官员额制与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同步,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充分考虑改革各方的利益关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吴友胜了解到,对财物省级统管后如何实现“保高托低”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研究如何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关于加紧落实薪酬待遇,加强与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沟通,抓紧推进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改革政策落实;关于建立入额法官养成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与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在员额制试点中,要求各地法院将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步推进,体现责权利的平衡统一。

  吴友胜表示:“在以后的履职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法院工作,希望人民法院再接再厉,推动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