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征夫委员:让制假售假者无所遁形
2017-03-06 15:41: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洁
  春节前后,制假窝点聚集,假冒劣质调味品流向北京、上海等多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认为,制假售假不仅破坏交易公平和诚实信用,还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

  朱征夫说:“制假售假行为通常受巨大经济利益驱动,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加以遏制,但是现有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未能得到严格执行,导致制假售假行为的违法成本不高,这就增加了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动力。目前制假的触角已经延伸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制假售假方式更加隐蔽,销售渠道更加智能化、多样化。”

  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中对惩处制假售假行为的规定散见在多部法律之中。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打假问题都有涉及。但几部法律的共同困境是惩处力度小、法律条文多年不变、对造假者的震慑力度不够、条文过于宽泛或过于模糊。

  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朱征夫表示,“可以鼓励各地制定地方法规,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建立质检、公安、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刑法对各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量刑标准,对制假售假达到法定数额者严惩不贷,对侵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