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法院要有政策倾斜
李松泉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普洱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2017-03-15 09:31: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普洱市有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较大。法官需要深谙当地社情民意,不仅仅会用法言法语解释法律条文、法律概念,还要懂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文化。

  在云南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中,少数民族法官占比达20.9%。少数民族地区有当地主体少数民族的法官入额,掌握当地民族语言文字、了解民族习惯和民风民俗的情况及有群众工作能力的法官在政策上享受了适当优待,最愿办案、最会办案、最适合办案的法官走到了办案一线。尽管如此,少数民族地区原本就存在的案多人少情况依然突出。基层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一些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限于员额比例不能入额,造成入额人员办案量骤增。建议在政策上要对少数民族地区法官适当倾斜,扩大员额比例,扩充法官队伍,提高法官职业待遇。同时,对那些没有入额的民族法官、双语或多语法官进行培训,让法官安心扎根在基层,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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