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一年诉前化解逾万起纠纷
2017-04-16 17:27:26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王志 邵琨
  三联集团济南锦绣苑房地产项目烂尾近十年,涉及377户购房群众利益。2016年9月,济南法院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目前已有351户购房群众与开发商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司法确认后领取了购房款。此举既为购房群众节省了诉讼费,又促进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自去年以来,济南市两级法院积极创新“诉前调解+判后答疑”机制,把纠纷化解在立案之前,1万多起纠纷在诉前就得到化解,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介绍,济南法院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普遍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人民调解员“驻院”“驻庭”调解。

  济南法院把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打造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指导分流室,对准备起诉的当事人进行法律辅导,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更能便捷高效维护自身权益的纠纷解决方式;建立人民调解室,为派驻或聘请的调解员提供工作场所;对交通事故纠纷、保险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农村土地等多发纠纷,设立相应的行业调解室。

  据了解,对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工作人员首先向其主动做好释明工作,告知其诉前调解的优势、流程、处理方式等,并在初步了解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帮助当事人分析诉讼风险、成本,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诉前调解。如果当事人不愿接受诉前调解,则转由立案人员办理立案登记和审查。

  同时,济南法院邀请具有一定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在法官指导下,做好诉讼风险评估,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五笔账”,让当事人理性对待和解决自己的纠纷,有效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