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提供财产线索奖励15%到位款额
2017-07-25 10:21: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海法轩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这是自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海淀法院发布的首个执行悬赏公告。根据悬赏通告,一旦举报情况真实,举报人将获得执行到位金额15%奖励。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贾某某与被执行人北京高鑫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袁郡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月27日在海淀法院达成调解。调解书生效后,北京高鑫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袁郡未能按期履行法律义务,故贾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53万元。海淀法院于3月2日向被执行人北京高鑫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袁郡送达执行通知及财产申报令,但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近日,申请执行人贾某某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海淀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7月24日,海淀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北京高鑫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青兰、袁郡的个人信息予以公布,并承诺凡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北京高鑫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青兰、袁郡下落或其财产(不含法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刘青兰本人财产)并执行到位的,给予被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此外,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并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