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繁至简的“辉县实践”
2017-08-20 13:45: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景永利 韦德涛 郭志俊 文图
辉县市领导在法院参观调研调解工作。
  6月28日,在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上,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一个县级市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有何“秘籍”,竟获如此殊荣?

  去年以来,辉县市法院着眼破解办案压力大的问题,强化诉调对接和诉前调解,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构建了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该院院长肖飞说,依托这一机制,较好地实现了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双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改出模式

  繁简分流如何“繁”出精品,“简”出效率?探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之初,辉县市法院紧盯这一命题,结合法院实际,厘思路、寻良策、谋实招,于无声处打造案件繁简分流新模式。

  7月初,该院在召开的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交出这样一份答案: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行两轮驱动,齐头并进。一方面推行以立案分流、诉前化解、速裁裁决和专业化审理为内容的案件分流改革;另一方面推进以刑事案件简易快审、诉前鉴定改革、裁判文书格式化和信息化建设为内容的提升效率改革,打造出了辉县市法院的繁简分流模式。

  案件分流改革。该院创建了诉前化解分流机制,在立案阶段甄别后,案件通过家事案件调处中心、诉前矛盾调处中心、速裁团队和审判团队4个渠道进行分流。为做好分流工作,该院以家事案件调处中心、辉县市诉调对接中心和辉县市西南区冀祥社区矛盾调处中心为依托搭建了3个诉前矛盾纠纷调处的平台。并成立11个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庭前会议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集中研讨审判中的疑难问题。该院还建立了执行快执组,负责简易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诉讼费执行、非诉执行等案件,其他复杂疑难案件由各个执行小组负责执行。

  提升效率改革。该院对刑事简易案件引入速裁模式,对危险驾驶类案件、民事部分已经调解的交通肇事案、轻伤害案等11类案件实行简易快审。此外,他们还对诉前鉴定进行提速。并推行裁判文书格式化,对小额程序、金融借款等案件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格式化裁判文书,节约人力物力资源。近3年来,该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助推审判效率和服务提升,投入1000多万元在诉讼服务大厅建立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虚拟导诉、法律电子图书和触摸屏查询案件系统。并在审判法庭内安装语音识别系统,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全流程监控和案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迈入智慧法院建设行列。

  ■分出节奏

  付某向王某供应机械加工用的衬板,先后两次提供价值2320元的衬板后,付某多次向王某要求支付货款,但王某均以在外地打工为由一直推脱,拒不支付货款。无奈付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

  立案庭法官根据该案具体情况进行分流,引导当事人双方到设在辉县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辉县市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为方便与身在外地的王某沟通,减少原、被告双方诉累,辉县市诉调对接中心委托张振龙个人调解工作室对该案进行调解。张振龙经多次与王某联系,了解到了王某在外地的住址和基本情况后,最终说服王某返回家中并偿还了欠款,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喜笑颜开。

  立案分流是案件分流工作的“中枢”。辉县市法院将2名员额法官和3名法官助理配置到诉讼服务大厅,专项负责案件的立案、繁简甄别、类别专业化甄别,并负责全院案件的统一分配。

  案件经过甄别,通过4个渠道进行分流。所有家事案件,进入家事案件调处中心处理,其他适宜诉前调处案件分流到诉前矛盾调处中心和吉祥社区矛盾调处中心处理。不宜诉前调处但适合速裁的案件,分流给速裁团队进行速裁。既不适宜诉前调处又不适合速裁的案件,分流给相应审判团队进行审理。

  对于诉前调处案件和速裁案件,该院都做了时间限制。诉前调解案件中,家事案件为3个月,其他案件为两个月,过期调处不成的转立案庭立案进入诉讼程序。速裁团队受理案件7日内发现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退回立案庭转入正常程序审理。对于执行案件,辉县市法院也实行了繁简分流。

  像张振龙个人调解室,其实就是诉调对接中心的分支,承担部分案件的分流任务,目前在辉县市共有15个这样的个人调解室。张振龙同时也是辉县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全程指导和对接中心相关制度保障下,特邀调解员依托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出来的案件,能更加规范化,更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了调解与审判的无缝对接。

  3个调处中心的建立,也方便了群众解决纠纷。群众不在“一窝蜂”到法院起诉立案,而是选择到调处中心要求调解。去年11月,辉县市民张某向赵某借款2.6万元,并约定今年5月13日前还清借款。由于张某因长期在外地打工,借款到期后未及时归还借款。赵某一气之下便来到家事案件调处中心申请调解。家事调解员陈顺芹接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到张某目前在北京打工,由于工期紧无法回家还款。在法院支持下,她和工作人员带着赵某来到北京,不顾炎炎烈日,坐在马路边上组织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

  今年以来,“家事案件调处中心、辉县市矛盾化解诉调对接中心、辉县市西南区冀祥社区矛盾调处中心”三大中心共受理法院转办案件1722件,成功调解570件,办结司法确认案件180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成为坚固的“拦洪坝”。

  ■简出效率

  “14起案件,2天内审结,真是神速!”说起辉县市法院速裁庭,辉县农村商业银行资产风险部负责人路某竖起大拇指连声称赞。

  今年4月,速裁庭受理了辉县农村商业银行起诉的14件金融借贷案件,利用2天时间进行了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书当庭送达当事人,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审判效率。

  纠纷化解了,就连被告张某也高兴地说:“以前来法院打官司,至少需要几个月,现在一次开庭就到底了,不知少跑多少趟,官司打输也顺气。”

  去年4月,辉县法院成立案件速裁庭,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专项速裁,对简易纠纷实行简案快审。经当事人同意,速裁案件的答辩、举证期限不受法定期限的限制。速裁法官郭翔升在18个工作日开庭审结案件62件,创下了该院结案速度的新纪录。据介绍,速裁庭去年共办结案件351件,今年上半年办结案件176件。

  今年5月,辉县市看守所和交警大队相继挂起了刑事简易案件速裁法庭的牌子。该院将速裁引入交通肇事等方面案件审理,对危险驾驶类案件、轻伤害案件等11类案件实行简易快审。并规定这11类案件审理期限为15天,当庭进行宣判。今年以来,该速裁庭共审结案件95件,当庭宣判率为100%。

  司法鉴定期限过长,是多年来难以突破的老大难,由此也导致了案件审理周期过长。辉县市法院作为全市第一家进行诉前鉴定改革的法院,变以往诉讼中鉴定为诉前鉴定,由立案庭在立案前征求当事人意见,对需要鉴定的事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今年以来,先后有250余起纠纷选择诉前鉴定。诉前有了鉴定意见,不仅避免了当事人盲目起诉,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增加了调解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