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四部门联合出台文件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17-08-23 08:45: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伟
  记者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由山西高院、山西省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以下简称《改革系列文件》)已于近日下发全省执行,这标志着此项改革实践在全省全面推开。

  今年3月,为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山西高院确定了以庭审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当庭宣判率提升为引领、以重点项目全面推进为抓手的改革总方案,制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试点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工作方案》,确定45家法院分别对裁判制度的改革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轻案快办机制完善、刑事庭审证据调查制度完善、健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证人、鉴定人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相关制度完善、法官庭审职权的规范行使、刑事辩护制度完善、庭前会议程序完善、刑事案件补查补证机制完善、刑事第二审审理的实质化完善、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庭审实质化和刑事庭审笔录制作规范12个项目先行先试。

  几个月来,各试点法院密切联系本地司法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机制。山西高院全面梳理试点办案工作中发现的空白点、矛盾点、问题点,并反复征求系统内部、政法各部门的意见,最终汇总出台了《改革系列文件》。

  据了解,《改革系列文件》由15项文件组成,全部条文规范总计420条,字数近8万字,囊括所有改革内容,包含了刑事诉讼尤其是审判阶段大部分重要环节和程序的细化与规范,呈现出强化人权保障、强化司法证明、规范权力运行、注重实际操作、强调司法效率五大特点,为全省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