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老人引发山火 巡回法庭进村开庭审理
2018-07-10 15:44:14
     中国法院网讯 (练伟军 练真真)  近日日,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到偏远山区鹅公镇大风村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件,83岁的叶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3月12日中午12点多,被告人叶某某在鹅公镇大风村“上脑岗”荒田处燃烧杂草堆,杂草堆燃烧后,引燃了田坎上杂草,然后火势沿着田坎蔓延。叶某某马上用镰刀砍下树枝打火,但是没有扑灭,之后大火沿着荒田蔓延,从而引发了森林火灾。大火烧毁了鹅公镇大风村高田脑和龙塘镇胜前村田窝塘等处山场,大火于当天下午4、5时许被扑灭。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200.2亩,烧林木活立木蓄积90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叶某某近亲属就偿还问题与受害农户协商,取得了部分受害农户的谅解。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叶某某年岁已高且腿脚不便,晕车厉害,便决定采取巡回审理方式,在被告人所在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在该案中,被告人叶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定南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