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法官的法院不了情
2018-08-24 11:16: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叶圣彬
  • 父亲叶三方(中)与广东省军区军事法院的同志在领奖台。
  • 作者在南部战区军事法院工作照。
  我和父亲的法院情,伴随着法院的改革发展而日益加深。我们父子两代法官,不仅见证了改革开放40年来法院的变迁,更因参与了法院改革而倍感光荣。

  我很喜欢父亲写的《我的不了情》。那是他在2008年,为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纪念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十周年而写。《我的不了情》,就是父亲见证法院改革的一个侧面,一段缩影。文中“情之源”“情之托”“不了情”三个部分,让我好奇,让我醒悟,让我感受到法院的责任、法官的担当!

  父亲的法院情,引领我争当法官;当了法官,不仅增进了我对父亲的理解,而且加深了我对法院的感情。我和父亲同为法学博士,同为一线法官,且同样起步于军事法院,因而法院之情更为浓烈!

  《我的不了情》一文开门见山,这样描述:“我与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不了情源于第六届,那一届是我主动参加,而且是第二次获得一等奖。”这次的一等奖是《完善资格刑之管见》,上次的一等奖是《剥夺军衔初探》。第二届学术讨论会在昆明市召开,第六届在上海市召开,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学术讨论会组委会主任祝铭山两次均亲自到会。

  父亲犹记,在上海,祝副院长对他说:“小叶,如果你能第三次获得一等奖,我就让他们为你专门做一个特别奖的奖牌。”受祝副院长的鼓舞,父亲不仅自己渴望获得第三个一等奖,也希望他身边的人能参与、获益。

  他在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期间,带领分管的研究室与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相衔接,推动举办了广州市法院系统第一届学术讨论会,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在基层法院任院长时,随着他力主的“立足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审判”,当时的萝岗区人民法院和越秀区人民法院一批又一批青年才俊脱颖而出,获奖多次;他把调研的热情也传递给我,在不断努力下,我也先后多次获奖。

  父亲和同事们一系列的改革创新,为法院在全社会赢得了更大的尊重和信赖。在老家爷爷的书房里,挂着父亲在表彰大会上发言的照片,那是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为当时的广东省军区军事法院记了集体一等功。据说,军事法院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如此高的荣誉,这是我军军法历史上的第一次。

  当时,广东省军区专门召开了隆重的庆功大会,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安山莅临大会,并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广东省军区军事法院一等功的决定,时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权增德少将、广州军区副政治委员刘书田中将、广东省军区八位少将常委出席庆功大会,广州地区的省市区法院领导到会祝贺。规格之高足以体现这个殊荣的特殊意义!

  妈妈曾对我说过,父亲把全部的心力都用在他心爱的军法事业上,也要求我要向父亲那样护法守法,为依法治军有所作为。我明白,妈妈在言语之中,表达了对父亲的理解和支持。我在这样的情感之中,成为了一名军事法官,自豪和光荣成为我奋发向上的不竭动力。

  父亲在法院工作近四十年,他怀有深深的爱浓浓的情,在审判、调研、管理等岗位上多有建树。耳濡目染,我也爱上了法院工作。在博士毕业后,尽管有较多选择,最终我还是踏着父亲的脚印,走进了军事法院的大门。

  父亲视办案为基本功。2009年,他被评为广东省法院系统首批办案专家。他到大学去讲座,不希望主持人介绍院长、博士这样的头衔,乐于被介绍的,恰恰是办案专家。

  在申报集体一等功时,填写的材料中清楚写明:办结案件达到“三无”,即无上诉,无申诉,无抗诉。这样的工作成绩,得益于父亲及他的同事们对案件的细致审阅,对法律政策的恰当运用,还得益于立足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进了审判质量。这背后,是父亲他们对审判事业的热爱。

  父亲退休前,先卸下了院长的职务,但仍是法官身份。他十分珍惜。退休前办的最后一件案件,是借记卡纠纷案,他尊重事实和法律,根据在案证据,作出了有别以往类似案件的判决。宣判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但,正因为判决结果突破了既定的判决规则,体现了实质正义,二审法院认同了一审对证据的分析判断,支持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上诉。

  该案顺利且圆满结案,父亲也心满意足,而我,接过了父亲的审判接力棒。

  如今,他经常回忆法院改革开放40年来走过的并不平坦的道路。父亲为我引领,我也将不负期待,以深深的情浓浓的爱,为建立高效公正权威的人民法院,有所作为。

  (作者系南部战区军事法院审判员)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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