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法院依法对一名“老赖”予以司法拘留
2018-08-31 10:25:36
     中国法院网讯 (唐为薇)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线索,强制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法院,因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017年,王某借给李某5000元后,李某便一直避而不见,拒绝还款。王某遂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5000元。因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是名副其实的“老赖”,身上的案子足足有9个!执行干警和多名申请执行人一直在寻找李某的下落,想要抓住这名“老赖”。

  8月28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打电话到宝坻法院,称他在某足疗店看见了李某。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前往足疗店,将被执行人李某强制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几经劝说教育其应履行法律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但是李某满不在乎,坚决不履行给付义务。为制裁拒不执行行为,宝坻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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