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男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二进宫
2018-09-11 09:17:57
     中国法院网讯 (刘超)  被告人曾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仍不思悔改,私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用于建房。近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上演“二进宫”。

  因瑞金市政府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私人建房行为,该地一直闲置。为了以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建房问题,被告人曾某于2016年8月通过联系小广告的制假人员花500元伪造了一枚“瑞金市土地管理局查阅档案证明专用章”。2016年9月1日,其将2014年从土地管理局档案室复印出的土地权利人分别为曾某的“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单”进行伪造,将使用权类型由“划拨”伪造为“出让”,时间由2014年7月30日伪造为“2016年9月1日”,并加盖伪造的“瑞金市土地管理局查阅档案证明专用章”公章,曾某用上述伪造的资料骗取了土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该地块上建了四层楼房。经鉴定,曾某向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科递交的三份“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单”印文与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伪造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单和瑞金市土地管理查阅档案证明专用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告人曾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其具有犯罪前科,依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被告人曾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曾某表示认罪服法。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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