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创新司法评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放管服
2018-09-28 11:17:39
     中国法院网讯 (张瑾 陈文雯)  9月27日上午,湖北省法院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司法技术保障推进会在武汉召开,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周超良以《创新“放管服”提升公信力》为题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黄冈中院在省高院指导下,大胆探索司法评估工作新机制,创新构建出“有序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新模式,在加强和规范司法评估工作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评估服务,评估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以有序放权为突破点,创新司法评估一体化机制。2017年,黄冈中院创新提出全市法院司法评估一体化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实施办法》,整合两级法院司法技术资源,加强分工协作,黄冈中院居中协调监督管理,基层法院直接办理各辖区司法评估案件,2017年全市法院司法评估案件平均期限从53.7天缩短至27.6天。

  以放管结合为着力点,强化司法评估动态化监督。结合实际适当放宽评估机构申请入围资质要求,严格执行“末位淘汰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入围司法评估机构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入围司法评估机构“能进能出”,2017年10月至今,黄冈中院已暂停十二家入围机构的候选资格,同时,恢复了五家入围机构的候选资格。建立阳光透明的评估机构选定机制,在纪检监察、审判执行等多部门的监督下,当事人使用省高院指定电脑摇号软件随机选定评估机构,选定过程全程留痕。

  以优化服务为落脚点,提升司法评估质效化成果。建立全市法院入围评估公司电子信息平台,让当事人在基层法院、法庭就能参与评估机构选定,并能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到评估结果。引入节点管控机制,对司法评估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限定时间节点,法院司法技术部门收案后三个工作日内要通知当事人选定评估机构,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加强节点管控监督,黄冈中院成立多部门联合督查组,不定期抽查全市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和司法评估机构节点管控落实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进行相应奖惩。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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