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法院五项举措规范司法评估拍卖工作
2013-12-24 15:01: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韦国华 张倍铭
  今年以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以“改革创新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定,采取五项措施促进该院司法评估拍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高效。2013年以来,该院收立评估、拍卖、鉴定案件35件,评估11件,鉴定18件,拍卖6件。其中已结评估6件、鉴定12件、拍卖2件,且去年旧存拍卖案件8件已结,涉及金额近300万元,目前无一因案件处理不当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

  成立职能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硬件设备,使对外委托工作完全与审判执行部门分离。该院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信息技术室,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该院的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并充分配备相关的软件、硬件设施,与审判执行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

  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该院严格执行上级法院的司法解释和规定,还在不突破法律范围的基础上制订相关符合本院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制定了《覃塘区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使司法技术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规范司法技术工作的每一步每一环节,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司法技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将评估拍卖鉴定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在网上随机选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使选定机构的程序更科学、更公开、更高效。依据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相结合的原则选择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在当事人无法协商选择机构的情况下,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网络平台协助选定机构,在网络平台联合参与下,在相关部门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下,采取网络同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方式,随机选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告相关信息和选定结果,杜绝任何营私舞弊的行为。

  加强现场监督、杜绝营私舞弊的行为。该院信息技术室对评估、拍卖、鉴定机构的选择、标的物的现场勘验和拍卖会现场,邀请纪检、审判、执行部门现场指导和监督,有效地防止出现舞弊的行为。

  及时归档,使档案的管理更规范。该院对每个对外委托案件编号造册,对所有已结案件实行结案一件归档一件,使案件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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