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李某探视权纠纷执行案
2018-10-24 11:25: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妻子李某离婚后因无法探视女儿,就探视权向浙江杭州萧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认为,该案因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将孩子接至法院再由赵某接走探视,虽然能够保障赵某探视权,但对于年仅4岁的孩子来说,很可能造成情感伤害、产生心理阴影,也不利于两个家庭的矛盾化解。因此,执行法官选择通过调解方式促进化解纠纷。经与二人反复沟通,待双方情绪逐步恢复平静后,劝慰引导其从保护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正确看待探视问题,理性协商探视时间、抚养费用等。当双方在调解中对孩子参加多少培训班以及费用承担再次发生争执时,执行法官以一名孩子父亲的身份现身说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引发情感共鸣、解开双方心结,促进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协商确定,赵某看望孩子将提前以微信联系,李某主动配合;孩子参加培训班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平均分担。本案最终以赵某撤回执行申请而终结执行。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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