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履行公益诉讼新职能 发岀诉前检察建议322件
2018-10-26 14:33:3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罗云鹏
  青海省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负责人马文杰26日介绍,自2017年8月该省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目前该省共发岀诉前检察建议322件,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较为集中。

  2017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积极审慎推进公益诉讼,是适应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日前,青海省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在祁连县县城附近二尕公路220公里处发现为扩建公路违法砍伐古树的行为,决定向祁连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

  青海省祁连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苏小锋介绍,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规定,对该起事件发出的检察意见涵盖督促积极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施工区域待砍古树木小叶杨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立即淸点核实施工区域内及项目周边的古树木小叶杨数量,并依法釆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对超出采伐许可期限的采伐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要求15日内回复办理情况等3条。

  经祁连县八宝镇森林公安派出所查实,该起事件中,涉事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在办理木采伐许可证(2018年8月14日至9月14日)后,9月20日仍在采伐,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采伐期限已超期6日,6日内采伐小叶杨已达13棵,蓄积为9.84立方米,但尚不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青海省祁连县八宝镇森林公安派出所指导员金发福介绍,目前针对该起事件,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对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处以补种滥伐株树五倍的树木(65棵),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27060元人民币)。

  据青海省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提供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321.87亩;督促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53.25亩;督促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224.9亩;督促恢复植被2400亩。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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