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恩怨”一朝化解 七旬老人握手言和
2018-11-02 09:39:29
     中国法院网讯 (刘峰林)  “老梁啊,希望你们能和解处理这事,你们俩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你再跟老陈商量商量。”近日,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执行法官又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梁某原本是很好的“兄弟”,2010年1月,陈某邀请梁某合伙做生意,生意亏损,经结算,梁某应承担20000元的亏损额,此款陈某已经垫付。因梁某不同意承担亏损,陈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梁某以当初是陈某邀请做生意的,亏损应该由陈某一人承担为由,多年来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采取“以法施压,以情化解”的方法主攻案件,一方面采取将梁某可供执行财产予以冻结,另一方面认准双方当事人从前的深厚友谊这一特殊突破口,多次邀请双方进行 “面对面”的释法调解。经过多次调解,两位古稀之年的当事人互相体谅,达成了和解,梁某当场支付给陈某20000元。

  这起案件的和谐处理使这起历时八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两人握手言和,案结人服。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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